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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圆垂下了头去,在国之大义面前,她不能再任性,事实上,如果真的有外敌来侵略,不但是白老大,就连她自己,也是希望可以奔赴前线,抛头颅洒热血保卫一方平安的。
长在红旗下,生在新中国的前世,那些教育是白受的吗?
白承光抓着阿圆的手,也越发的攥的紧了,就连刚刚发了疯一般尖叫的阿福,也安静了下来,萎坐在地上,呆呆的发着愣。
马王爷深吸一口气,眼睛里又泛出泪光,看向白老大的神态依稀多了一份慈祥:“白承光,你也是堂堂七尺男儿,在大敌欺我边境,杀掠我子民的时刻,还能再安心于一隅,过自己舒服的生活吗?你就不想持剑杀敌,亲自奔赴战场保家卫国吗?我——已经老了,阿欢——也没了,你可不可以代替阿欢,跨马游疆,长剑一指,三军儿郎尽听指挥,把吐蕃李立遵那厮斩落马下,扬我大宋国威?”
做惯了行军演说的马王爷,如何不说的让人热血沸腾?何况白老大虽然做庄稼汉做的木讷了,那骨子里却是奔流着一个军事家的鲜血?
或许,出于一个男儿的本性,对于嗜血的战争也是充满了兴趣的,阿圆从那只被白老大攥住的手掌的颤动中,已经感受到了,正有一股从未爆发过的力量在聚集,在蒸腾!
阿圆心乱如麻,绝望的抢先答话:“可是我夫君——并无武功在身,也没学过什么文韬武略孙子兵法,怎么可以去任先锋官?怎么可以统帅三军?战场不是儿戏。多少军士的性命都在指挥者手中。稍一不慎就会全军覆没。我夫君不是也跟着吧白白送死吗?”
这几句话说的可不像农妇,马王爷第一次拿正眼看了看阿圆,再次,把目光回落到白承光身上。
“孩子,你觉得你比阿欢更差吗?他被祖母和母亲宠惯的娇气懒惰,不也是文不成武不就?我为什么要带他上战场?为了阻止这件事,家里的祖母正闹得天翻地覆呢!可是男儿要想脱胎换骨,不经历生死搏斗是不可能的!阿欢。是我马国涛——被人所知的——唯一的独子,我既然决心在金殿上求旨让他做先锋官,自然是做了充分的准备,不会让他白白的去送死!也更不会拿三军儿郎的性命开玩笑!”
他的目光开始闪烁:“只是,孩子你还需要——暂时顶替阿欢的名字,做——我马国涛的儿子,我——会给你配备最好的护卫保护你的安全,会给你最好的谋士教习你文韬武略行军兵法,我也会亲自监督你的每一步战略部署,相信我。马家的骨血没有怂包孬种,我们从现在起开始学开始练。战场,就是历练男人的最好学府!”
马王爷的双手摊开,满怀希冀的伸向了白承光,这样的年龄这样的容貌这样的身世,他完全可以确定就是他的儿子,阿欢废了,这个儿子却被老天爷送回来了,这是天不亡他马国涛,马家的血液注定了,这个被遗弃了二十年的儿子,一定会渴望奔赴战场!
满面泪光的阿圆,就这样,亲眼目睹着自己的丈夫,毫不犹豫的放开了媳妇儿的小手,转而,伸向马王爷的大手掌。
四只同样大小,同样粗狂的大蒲扇,会师了!
马王爷用力抓住儿子的大手,全身发抖的摇晃着,摇晃着……
总有一天他会告诉这个儿子他的身世,总有一天儿子站在了权贵的位置,就能理解父母当时的不得已了,这个儿子虽然透着憨厚,但是眼神坚定,浑身都散发着浩然正气,对袁县令的维护,对妻子的爱护,足以证明这是一个义薄云天的豪情之士。
这样的人,适合上战场,适合与兵士并肩作战。
这样的儿子,比——阿欢,更适合做他的儿子!
“阿——欢——你母亲一定,会很高兴,你母亲,一直希望可以寻找你回来,阿欢,你现在的名字,就叫——马寻欢!”马王爷低低的呢喃着,把名字授予白承光。
“嘭——”一声闷响,阿圆的脑袋,碰在了木椅子背上。
不是她故意想自残,这个名字太惊悚了!寻欢——小李飞刀的专利命名权吧?怎么挪到了这里?
“阿欢——阿乐——你母亲希望你们欢乐一生的,可是——阿欢走了,阿乐,就成了寻欢——”。马王爷疲倦的呢喃着,似乎终于完成了一件心事儿。
白老大懵懂不知其中缘故,手掌也一直被马王爷攥着,只是含混点头:“好,我从此就叫——马寻欢……”。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白老大代替白马鸟人去从军征战的事情,已经成了定局。
做妻子的,只能令自己接受这个事实。
现在的阿圆,还无法猜想到丈夫离开后自己会遇到哪些纷扰,哪些磨难,事实上,在马王爷的游说中,她的热血也在沸腾,她的骨子里,也是一个嗜血的狂热者呢没准儿!
“什么时候——走?要准备什么?”阿圆的声音非常镇定,这表现,比王府里面哭天叫地捶胸顿足的妇人们可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