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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去啦 > [综]后妃变奏曲 > 第83章

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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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儿,你每次出来都自己一个人练箭,不觉得无聊吗?!”嬴政看着赵雁射了几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看书的时候,的总会时不时的抬头看上两眼。看到赵雁一本正经练箭的神色,他心下就十分平静。哪怕他看书再怎么痴迷,赵雁靠近他的时候他总能第一时间察觉到。

他很清楚赵雁如今的箭术到了什么程度,也知道现在固定的练习只能算是巩固,无法再给她多大的提升。他觉得赵雁也能察觉到这而一点,哪怕察觉不到,她也会觉得无聊。

“不会啊!阿政哥哥就在一旁,我怎么会觉得无聊?!”寻罂说的理所应当。

他在一旁就不会无聊?嬴政无法理解赵雁口中的这个逻辑,但是他对这句话却是十分受用。“今天我不看书,带你去打猎。”

寻罂面上先是出现了一瞬间欣喜地神色,之后她便摇了摇头。“阿政哥哥喜欢看书,还是看书好了。

“我也喜欢打猎。”嬴政学习箭术,学习打猎,开始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他心底说不上是喜欢还是讨厌,只是觉得这项能力对他来说很有用途。不过,从今天开始,嬴政决定喜欢打猎这个活动。

“真的?!”寻罂视线之中带着几分明显的怀疑。她从未见过嬴政主动打猎,若是喜欢的事情,应该很享受才对。

“怎么?雁儿不相信我?”嬴政发现,赵雁在某些方面当真是相当敏感。敏感的察觉到他对书籍的喜欢,并且投其所好。敏感的察觉到他对打猎谈不上有多么喜欢。

“我当然相信阿政哥哥。”寻罂重重的点了点头,她伸手把弓递给嬴政,自己抱着箭筒。“我们出发吧。”

“好,出发。”嬴政接过赵雁递过来的弓。

两人都没有在意堆放在那里的书籍,嬴政很清楚这个地方很少有人来,他之所以选择在这个地方锻炼自己就是因为这一点。寻罂,她本就不在意那些书籍。精神力的强大让她的记忆力也到达了一定程度,只要看过一遍的东西,她都会直接印在脑海中。

从书房之中挑选出来让嬴政看的书籍,她自己已经看过一遍。她知道嬴政很有自己的想法,未来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的人,哪怕是孩童时期,也已经比其他人出众。

但是,如果看的歪书多了,谁又知道他会不会偏离历史上成长的轨迹?寻罂既然干预了嬴政的成长,她只会想着让眼前的这个秦始皇,比她从史册中见到的那样更加的惊才绝艳。

嬴政这次开口的所说的打猎,并不是没有目的,随便找一只猎物就可以。小女孩似乎都喜欢那些毛茸茸的东西,这个地方危险性太大的猎物没有,狐狸这种都很少见。不过兔子却有很多。毛色全都是白色的兔子,他都觉得有几分可爱,赵雁应该更难抵抗才对。

这几天他已经专门观察过,那只白色兔子的活动范围大约就在这一片。嬴政不着痕迹的带着赵雁向靠近兔子活动范围的地方走,一边寻找着那只兔子的影子。

“阿政哥哥,前面有只小白兔。”寻罂看到那只兔子眼前一亮。她似乎怕吓跑了兔子,连忙拉着嬴政蹲下。她几乎是靠近嬴政耳边说的,声音明显压低了很多。

嬴政感觉到耳畔的温热,他觉得自己的耳朵似乎从呼吸喷洒过的地方灼烧。虽然看不到,他却能猜测到自己的耳根处已经出现了晕红。

他面上的表情反倒是更加严肃,伸手拿过赵雁手中的箭筒,将弓放在赵雁手上,又从箭筒中抽·出一根箭递了过去。“来,你试一试。射她的腿。

寻罂拿着弓箭起身,那兔子就在原地吃草,在那里一动不动。她拉开弓箭,瞄准了兔子的后腿。木箭飞驰了过去,下一刻她便看到小白兔的腿上出现了血迹。“射中了。”

“很厉害。”嬴政看着寻罂的笑脸,便觉得这几日·他每天到这里观察这只兔子的踪迹,都是值得的。

嬴政伸手接过赵雁手中的弓箭,跟着她向前走。看她小心翼翼的从自己的衣摆上撕下一块布料,扎在在兔子的伤口处。赵雁把兔子抱在怀里,伸手抚摸着兔子那十分柔软的毛发。

看起来十分可爱的人,与白色的兔子,在他眼中有那么几分相似。嬴政的视线十分柔和,走到赵雁身边,他的眉头突然微微皱起。

“阿政哥哥,怎么了”看着嬴政的面色突然变得有些难看,寻罂开口询问了一句,视线也顺着他的眼睛望去。

一只鹰在两人头顶不远处盘旋,寻罂紧了紧手中的兔子。她更加靠近嬴政了一些,眼睛比刚刚要明亮的多。“阿政哥哥,你能不能把这只鹰射下来。”

嬴政没有回答,不过他拉开弓箭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他的态度。

“阿政哥哥,这个要活的!”寻罂连忙补充了一句,唯恐嬴政一箭就将这只鹰射死。

嬴政将弓的方向移开了一些,这才拉开了弓。他的弓箭射中了雄鹰的翅膀,不过鹰却没有立刻掉下来,依旧颤颤巍巍的飞行着。他连忙又抽·出了一根木箭。足足三箭,他才将鹰射下来。

寻罂伸手将兔子放在嬴政怀里,自己则向着那只鹰跑去。

嬴政低头看了一眼被抛弃的兔子,看着赵雁兴高采烈的模样,他连忙追了上去。眼前这只鹰虽说还没有成年,却已经有了几分凶性。“这鹰很危险,你小心点。”

“没事的,你看它多乖。”寻罂伸手又从自己的衣摆上扯下了一截布料,一圈圈的缠绕在鹰的翅膀上。那只鹰虽然有着锋利的鸟喙,却没有伤害它身边的人。

嬴政看了那只受伤的鹰一眼,此时它表现的的确十分乖巧,这才稍微放松下来。

寻罂给鹰绑好了翅膀之后,便将鹰当作宠物一样抱在怀里。不过她的动作刻意避开了鹰那只受伤的翅膀,抱着它的身体和另一只翅膀。“阿政哥哥,你的猎物当作礼物送给我好不好?”

这只鹰是嬴政的猎物,她自然不会什么都不说就占为己有。

“好。”嬴政自然不会拒绝。“那这只兔子……”

“这只小白兔是我的第一只猎物,就送给阿政哥哥了!”寻罂微微勾起唇角,笑的格外愉悦。

“嗯……”嬴政看了看寻罂怀中显得十分英武的鹰,又看了看自己怀中怎么看怎么可爱的兔子。怎么看他都觉得怀中的兔子与赵雁在一起的画面更加和谐一些。既然赵雁开口要了那只鹰,他便不会拒绝。至于这只兔子……

“阿政哥哥,这可是我的第一只猎物,你不能把它吃掉!”寻罂微微勾起唇角。

嬴政想到自己第一次在赵雁面前吃早膳的时候,吃的似乎便是一只兔子。“不会,我会好好养着它的。”

寻罂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她看了一眼天色。“阿政哥哥,我该回去了。”

“我送你。”嬴政起身,他觉得今天赵雁走的比往日要早一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两人一个抱着鹰,一个抱着兔子,肩并肩走到了以往分别得花丛中。

寻罂向花丛之中走了两步,她突然又回头看了嬴政一眼。“阿政哥哥,我走了,再见。”

“嗯。”往日赵雁走的时候倒是没有像如今这样,这般的郑重的道别。他看着寻罂的身影消失在花丛之中,微微皱了皱眉。

“阿政哥哥,你要想我哦!”女孩清脆的声音从花丛之中传了出来。

哪怕看不到赵雁的身影,嬴政也能想想她微微仰起头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样子。他松开手掌,明知道赵雁不可能听到,却依旧用正常说话的语气郑重回答了一句。“我会的。”

寻罂听到这样的回答,满意的勾了勾唇角。小孩子的世界相对来说总是比较简单的,好或者不好,喜欢或者讨厌,没有多少的伪装。这个时期的感情,最是单纯。这样真实纯稚的一面,哪怕经历再多的岁月,都会觉得可贵。

她伸手抚摸鹰的脑袋,很快嬴政就会知道。为何身为女孩的赵雁,喜欢的会是鹰,而不是可爱的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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