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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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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其阿微笑道:"打,当然要打,不要怎么能拖住他们?左校王定下计策,不就是为了这一刻么?我们不求打胜,但求将他们拖在这里,拖得时间越长,对械左校王那边越有利。"

身后的将领不满地道:"大人,我们在这里啃骨头,左校王却在哪里吃香喝辣,真是让人憋气,抚远要塞只剩了千余人,左校王近万部众,还不是手到擒来。"

诺其阿扬手便是一鞭,"混帐,左校王此策甚好,这样我们能以最小的代价夺取抚远,抚远要塞里军械粮草极多,对我们是极大的补充,左校王派我们来,是对我们的信任,也只有我们能咬出这吕大兵,你以为左校王不派他儿子来是因为私心么,如果在这里的是完颜吉台,只怕早已挥兵狂攻,那必是必败之局。"

挨了一鞭的将领忍着痛,"是,千夫长大人,是我错了。"

诺其阿冷冷地道:"你记住了,安骨已不存在,完颜不鲁现在是我白族的左校王,与我白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左校王是何等人物,岂会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这样的混话让我再听到一次,我斫了你的头。"

"全军上马!"诺其阿教训完部将,霍地转身,手中的狼牙棒高高举起,身后千余精锐一声吆喝,同时翻身上马。

"福临,你作第一波试探性攻击,记着,减轻伤亡是我们的目的,但又要让对方明白我们不惜死战的决心。"

"遵命,千夫长大人。"挨了一鞭的福临一肚子的邪火,他要把这把火烧到对方身上。

"哟喝!"一声怪叫,福临纵马而出,在他身后,数百骑兵呼啸而出。

咚咚咚!看到蛮族攻击,吕大兵的中军所在响起了有节奏的鼓声,随着鼓声,最前面两座方阵第一排的士兵将长枪伸出,枪尖朝上,枪尾深深地扎进身后的泥土中,第二排的士兵伸脚压住枪尾,枪自己的枪也探出去,后排亦然。长达九尺的长枪全都伸将出来,此时的两个方阵,赫然变成了两个刺猬。

福临带领的两百骑兵跃出己阵之后,便迅速飞散开来,在与定州军长期的交锋中,他们早知定州军中有一种随军携带的强弩,只要两名士兵便可拉开,射程达到千步,对骑兵能有效地形成杀伤,在己方冲到对方面前时,这种弩可以射出多达五轮,如果队形过于密集,便成了活靶子,但只要分散队形,这种弩瞄准不易,命中率不高,可有效地避免伤亡。

空气中响起尖锐的啸声,果然是这种强弩。但很显然,吕大兵军中这种强弩携带不多,听着空气中的啸声,福临心中大定,不过二三十具强弩而已,对自己形不成威胁。

士兵产灵活地操纵战马,避开弩弓,直扑敌阵。尚隔着百部距离时,白族士兵便引弓射箭,数百支箭便带着呼啸射向对方密集的军阵。论起射术,定州军自然不能与这些马上长大,从小便开弓射箭的白族精锐相比,更何况定州军阵形密集,根本就不需瞄准,一个呼吸之间,一般的士兵已射出两箭,技艺高超者更是射出了三至五支。

选锋营士兵不为所动,看到漫天箭雨,只是低头护住面门,阵形不曾有丝毫松动,一阵叮当乱响,无数箭支倾泻而下,射在众人的铁甲上,有的滑开,有的挂在士兵身上,只有极少数不幸的家伙被箭射在身上铁甲的接缝处,流出血来。

第一轮交锋,双方的对射都是徒劳无功,定州军强弩少,命中率低,而白族的箭射得倒挺准,但对于选锋营这种浑身着甲的钢铁怪物,亦是无可奈何。有的选锋营士兵身上挂满了箭支,活像一只刺猬,但却丝毫不影响他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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