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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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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食人族战士应声被叶飞雨一箭射中大腿,立足不稳的倒在地上,对面那个印第安人把握住机会,虎跳上前,一膝盖跪在对方的手臂之上,反手抢过那把劣质但还算锋利的短刀,在食人族战士的咽喉一带而过,极为利索的解决了对方。

三个食人族战士都不能快速解决两个印第安人战士,现在再次减员,对方手中又有了锋利的短刀,两个食人族战士居然转身就跑,估计是想呼唤族人前来杀死这几个可恶的家伙。

占据上风的印第安人那里会让对方逃走,这个食人族部落足足有七百多人,成年男性战士两百多,要是给他们逃回去,出动人手追杀他们,恐怕没有什么可能逃得掉的。

印第安人的土著,无论是食人族还是其他部落,都极为擅长各种追踪手段,受伤逃走的野兽,就算逃到十里之外都会被他们找到!

得到短刀的那个印第安人,手腕一抖,短刀便化成一道黑光,正中一个食人族战士后背。

而叶飞雨的手弩,也唰的一声将另外一个食人族战士射成重伤,随后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毫不怜悯的飞扑上去,合力将对方按到在地,卡擦一声就扭断食人族战士的脖子,端是果断狠厉。

看到两个印第安人战士浑身鲜血的朝自己走来,叶飞雨虽然觉得对方不会攻击自己,但手中还是抓着手弩没有放下来。

两个印第安人这才看清楚叶飞雨的身形样貌,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之色。

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之中,像叶飞雨这样的,身材瘦得麻杆一样的家伙,都会得到废物两个字的评价,只有足够魁梧,足够强大的印第安人,单独搏杀猛兽,拥有佩戴鹰毛荣誉,才能得到其他人的敬重。

不过,事实胜于雄辩,他们这两个都能赤手对付野狼的雄鹰战士,有强大的兵器,例如足够锋锐和坚硬的长刀,甚至能和美洲豹对战,也只能杀死一个食人族战士,另外四个都是叶飞雨独力杀死的!

印第安人淳朴,虽然最后那两个食人族战士先是被叶飞雨射伤,然后被他们割喉、扭断脖子的,他们都归在了叶飞雨头上。

不是他们谦虚,他们很清楚,两个食人族战士受了这样重的伤,就算不动手杀死他们,以后他们也是会因为各种感染死去的,自然要算在叶飞雨头上。

至于叶飞雨是使用奇怪的武器杀死食人族战士,他们也没有任何的歧视,在印第安人部落之中,最强大的战士才能得到最好的武器,叶飞雨能使用手弩杀人,恰好说明他是一个强大的战士。

在他们看来,叶飞雨手中的手弩,和白皮猪的火枪一样拥有巨大威能,不过,相比起那些准头极差的火枪,显然叶飞雨的武器更加先进。

印第安人最勇猛的战士,都无法和白皮猪手中的火枪对抗,被打中一枪,不是当场死亡就是因为感染死去,因此印第安人对火枪深恶痛绝,但很矛盾的是,他们又不得不承认火枪的威力,只要那些白皮猪愿意把火枪卖给他们,印第安人甚至愿意用五百张上等的野牛皮来换取!

当然,两个雄鹰战士的部落极小,只有两百多人,先前和更因为其他部落大战了一场,伤亡惨重,现在只剩下五十多人,不少还是孩子和女人,不可能买得起火枪这样的强大武器。

两个印第安人眼中惊异过后,跟着便是崇拜之色,扬起手,掌心向往的摆出印第安人问好的手势,恭敬的对叶飞雨说道:“尊敬的勇士你好,我们是卡塔克部落的战士,多谢勇士出手相救,请问勇士来自那个部落?”

以前曾经有人把印第安人当成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不过后来才发现,这是因为他们经常把红色的燃料涂在脸上、身上的缘故,其实印第安人是黄种人,只是肤色比亚洲的黄种人深色许多。

因此尽管叶飞雨打扮无比古怪,还穿着布质衣服,两个卡塔克的印第安人战士,还是把叶飞雨当成其他印第安人部落的人。

十几年前出现在这里的白皮猪,都是白皮肤,头发眼睛颜色古怪的异类,叶飞雨一看就不是和白皮猪一伙的。

印第安人的土著语言极多极为复杂,在地球位面的历史上,印第安人的古语言有数百上千种之多,也不知道这个位面的印第安人是否一样。

幸好,叶飞雨拥有时空仪这样的翻译神器,自动的将他们的语言翻译成为叶飞雨能听懂的语言,交流自然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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