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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无利不起早,没了压力的唐毅变得懒散之极,足足睡到了下午,才懒洋洋起来,缓缓的梳洗,喝了两大碗皮蛋瘦肉粥,躺在竹椅上晒太阳。
江南的冬天阴雨绵绵,潮湿之气入骨,很多人到了老年都会有老寒腿,甚至是冻疮,反而是寒冷的北方这个问题不严重。这就像下雨天拿着伞的人反而容易被淋湿一样,人往往因为忽略而犯错误。
“衰后罪孽,都是盛时作的,老来疾病,都是壮年招的。”唐毅念叨着李时珍告诉的养生法门。
煮了一点黄酒,加上姜丝话梅,慢慢品着,惬意得很,要是琉莹在旁边,配上一曲清歌,那就别提多美了。
唐毅正在闭目养神,想入非非,脚步声响起,徐三匆匆跑进来,抑制不住地兴奋,吼道:“公子,麻叶跑了!”
“嗯,跑了就跑了,往哪个方向?”
“苏州。”徐三干脆地说道:“何老爷子派人侦查过了,公子要不要去追击?”打了一场防御战,徐三还不知足,一颗脑袋一百二十两银子,太诱惑了!
唐毅沉默一会儿,摇摇头:“人要知足,我们能保住常熟就很不错了,王崇古是个用兵大家,倭寇拿不下苏州的。我们何必插一脚呢!”
“哦!”
徐三有些不满意,他心目中的公子不是这般慵懒无为的样子,应该如同前天一般,拿着长枪,和大家伙并肩作战,杀敌如草芥,那才是真正的公子!
徐三又不敢说破,只好失望低着头。默默离开唐毅的小院,他刚刚走到外面,身后传来脚步声。一回头,只见唐毅跑了出来。
这一次的唐毅须发皆乍。气势十足,好像被杀神附体,和刚才判若两人。
“公,公子……”
“别废话,听我的命令,马上调集人马!”
“要打倭寇?”徐三乐得跳起来,立刻说道:“我这就去传令,要带多少人去苏州?”
“谁说去苏州?”唐毅冷笑道:“我要去的是白茅镇!”
……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苍凉的战歌在田间回荡,一千名乡勇小跑着向前。这条路就是几天前唐毅从白茅镇逃到常熟的路。
唐毅其实是个报复心很强的人,从出道以来,从来没有一次,生命被捏在别人的手里这么久,他不爽,非常不爽。无时不刻都在思索着,怎么把麻叶这伙人留下,用他们的大脑壳出气。
不过他也知道。几千名倭寇不是几千头猪,想要消灭他们,难度可想而知。光靠自己的力量绝对不行。
还有没有别的力量呢?答案是肯定的。唐毅首先就想到了老师,根据徐三所说,唐顺之早就知道了自己和赵文华被劫持。
他一定会动用所有力量,寻找解救,而此时倭寇大举入侵,老师不能不知道。凭着唐顺之的本事,麻叶此番行动绝对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最起码也会碰一个头破血流。
惹不起麻叶。断他的后路总可以吧!
一个关门打狗的计划在唐毅的脑袋里形成了,他果断召集人马。挑选一千名最精锐的乡勇,以何万全为先导。带着徐三他们,风风火火,扑向了白茅镇。
沿途到处都是被火焚毁的村镇,有些来不及撤走的百姓被倭寇荼毒,尸体到处都是,残破不堪,乡勇们的怒气直线上升,直接冲到了爆表。
经过一天多的行军,白茅镇遥遥在望,远远的还能看到炊烟袅袅,有百十名倭寇押着好些抢掠来的女人,嚣张的怪笑传出老远,有些按捺不住的倭寇竟然将女人拉到了路边的草丛,伸出肮脏的狗爪,扯去女人的衣服,露出一片片的洁白。
倭寇的叫嚣,女人的哭喊,仿佛置身地狱一般!
有一个女子趁机挣脱绑绳,疯狂地逃跑,她的一双小脚哪里跑得过倭寇,没几步就摔在地上,她咬着牙,抓住地面的荒草,手脚并用,向前跑去。
枯草刺破了她的衣服,扎透了她的鞋底,斑斑血迹留在了身后,让人触目惊心。她奋力跑着,倭寇猖狂地大笑,迈开罗圈腿,一边追赶一边大吼:“烈性的小母马,美丽地花姑娘,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