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 www.biqulas.com,最快更新[快穿]美人十二卷最新章节!
不怕流氓犯贱,就怕流氓是神仙。
显然,我败给了那个流氓实习神仙,所以,继续马不停蹄穿越。
别问我为什么会答应她,我只想静静。也别问我静静是谁。(==)
好吧,因为那个贱人说,她根本不是正式红娘,而只是一个实习红娘,对我所做的一切都是违反天条章程的,如果被揭穿,会遭天谴的。但是,只要我能帮她完成那个任务,她就是正式红娘,那这些事就只属于她就任前的实习试炼,不会被追究。
简单来说,就是——我要么帮她,要么受天谴。
贱人啊……我还想静静。
大约我被刺激狠了,所以我这一世,是保持着“我想静静”的扶额姿态出生的。
为此,接生婆还说了很多吉利话,说我天生以手托额,说明将来聪明,是大福大贵之相。
我爹娘高兴地赏赐了接生婆很多钱财之后,便开始乐呵呵盼着我长大。
但是,我这一世是真的太懒,一直沉浸在被实习神仙坑了一把的郁卒中,没兴趣学习,也没兴趣下地,更没兴趣绣花啊琴棋书画什么的。简单一句话,这一世,我除了吃,就是睡,完全看不出任何聪明之处。
或许,唯一的好处,是皮肤很好,好得离谱。毕竟,睡的多,多得也离谱。
爹娘对我由最开始的寄予厚望,到后来听之任之,及至我及笄之后,已经完全听天由命了。
爹爹还好,觉得我有张绝伦的漂亮脸蛋,将来日子应该不会太差。
娘却不这么想了,作为一个过来人,她深知女人生存于世的心酸,没有大脑只有美貌,更是死得很快的节奏。所以,好几次,她都在没人的时候摸着我的脑袋掉泪:“迎春啊,你可长点心吧。”
我不是不长心,而是不想长。
唔,连眼睛都不想睁开好么。
因为,我知道,这一世,我叫夏迎春。
是的,你没猜错,我需要爱上的人,是——钟无艳。
~~~~(>_<)~~~~
虽然我不是颜控,但,但但但,也不能让我去喜欢历史第一丑女吧!
哎,一想起来就心塞,我还是去想我家静静好了。
历史的车轮,总是在“轰隆隆”前进,不会为任何人而改变。到了十五岁的那一天,家乡闹灾荒,爹娘带我逃难,然后,爹娘被半路的土匪叉死了,而我,被人“英雄救美”了。
是的,你没猜错。救我的人,是齐宣王。就是钟无艳后来的老公。呐呐呐,我呢,就是被后世万人唾弃的夏迎春啦。那句“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的夏迎春。
“啊,姑娘,你的双亲已然仙逝了。”齐宣王努力做出悲戚表情,但眼神里分明就是很兴奋,“那姑娘你无处可去,不如随我暂且去我家吧。”
“啊,还是不麻烦公子了。”
虽然知道历史的车轮不可逆转,但还是要挣扎着拒绝一下。
“不麻烦不麻烦。”齐宣王赶紧道,“能为姑娘效劳,是我的荣幸。”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干。”
“无妨,我的丫鬟们会为姑娘干的。”
“我……我吃很多的。”
“无妨,我家养了很多很多人,不在乎多姑娘一个的。”
“……”
好吧,早就知道挣扎是无效的。
就这样,我被齐宣王带进了皇宫。
我很累,我想静静。
然而,我还要配合场景,在走进齐国皇宫的那一刻兴奋惊呼:“天啊,这……这是皇宫……天啊,你是……”
“这位,就是我们的齐宣王啦。”
旁边的太监讨好地上前拍马。
“啊,你就是齐宣王……参见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