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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碗里的血沙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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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德手里面拿着一把安德烈送的双手剑,他就和安德烈属下的双手剑中队一起坐在干沙城的城堡里,等着魔眼佣兵团的团长走进来。在这等待的时刻,他闭着双眼,回想起这几天的事情。

那一天自己和安德烈一同去检阅那些由里夫斯亲自挑选的佣兵。

“你们都站好了!我们团长要逐一检查你们!”里夫斯让所有招募回来的惯用双手兵器的佣兵排成了十多排,而每一排都有二十多个人。

安德烈对每一个佣兵都问上了几句话,拍了他们的肩膀。而菲德也仔细观察了这批佣兵。

他们的大部分都年纪不轻,很多都是上过战场的人。有一些曾经在正规军中当过士兵;有一些则是其他佣兵团的佣兵;更有几个是骑士出身的。他们有穿着夹甲的,有穿着链甲的,有什么也没穿,只有几件铁皮护身的。他们大部分是惯用双手剑,也有不少是使用双手斧的,所以很多人的身形都相当壮实,臂力惊人。

里夫斯告诉安德烈和菲德,这一批人总数是二百四十九个,年龄最大的有五十五岁,年纪最小的不过十七岁,但都是佣兵市场使用双手武器的好手,每一个佣兵可以获得每月十个金币的基本报酬,而每完成一次任务将会根据表现来分成。这个价钱已经算是玛卫尔共和国里相当不错的报价了,毕竟很多佣兵团是有任务才会有工资,而没事做的时候面包也不会分得一个。

这让菲德回想起那时候的水狗佣兵团,他们每人为了二十个金币而选择去保护那些曾经残害百姓的山贼——每个佣兵都有一个价,即使是我也可能会有吧,但那肯定不是金币。菲德心里面想。

“这两兄弟就是我们双手持中队的小队长了,”安德烈身后站着两个橙色头发的大汉,他们两个人长相粗犷,身材彪悍,胸前各穿着一件铁甲护胸,手臂和脖子部位都裸露了出来。而下身则是一件链裙,轻便凉爽,“他们叫马库斯和马修斯,以前是一个佣兵团的团长。”安德烈指着那两个胡子也是橙色的壮汉说。

哥哥马库斯的一只眼睛已经瞎了,他戴着一个像海盗一样的黑色护目,背后则背着一柄巨大的战锤。战锤上有华丽的花纹,锤上的一侧有突出的锥尖,而另一侧则是平底的,不过根据菲德的经验,这一把战锤只是名贵的战锤而已,并不是附魔兵器。

弟弟马修斯则背着一把黄金巨斧,除了斧身外,其他地方都铸有黄金装饰,显得和粗鄙的大汉并不相称。

“还有你,菲德,”安德烈嘴上又露出了暧昧的微笑,“你也是我手下的小队长,以后除了我外,你们三个就是这只中队的负责人。”

“可是你们月盾佣兵团的盾牌呢?”

“可是你们月盾佣兵团就这么点人啊?”

两兄弟同时各问了一个问题。

安德烈张开双手,表示一个一个回答,“盾牌的话你们两个不用背了,其他佣兵都要背在背上,保护后方。”

菲德摸了摸自己铠甲的后背,他心想自己也是不方便背的。

“至于人数嘛,”安德烈摸着下巴说,“我们还有步兵、弓兵、剑盾和枪兵中队,他们加起来估计有三千人了。”这个数是安德烈自己预计的,他没有把骑兵中队的那一点人算上,在罗素当团长的时期,朱利安、阿兰和比斯路维斯就已经拥有很大的实力,放在其他地方都是一个佣兵团的战斗力。

在共和国内,五百人以下的佣兵团属于小型佣兵团;五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佣兵团则是中型佣兵团;一千人以上,三千人以下则是大型佣兵团;三千人以上的佣兵团整个大陆也没多少个,那属于巨型佣兵团了。

只是佣兵团的佣兵流动性很大,有时候一次战斗就会损耗掉好几个中队的佣兵,所以佣兵这口饭也不是那么容易吃的。

“虽然我不知道你有多少能耐,竟然能和我们并排,但是如果我弟弟深陷危险,你一定要去救他。”马库斯在临出发时告诉菲德,他的弟弟很容易陷入疯狂状态,受了伤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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