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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地上的不是行尸,而是假扮成行尸的秋生,大晚上不回家,躺在棺材里装死人,只为了吓唬文才一下。
秋生的姑妈在集市大街上开了一家胭脂水粉店,他见闻习染学会了化妆,扮僵尸的时候就跟真的一样。
文才被他吓个半死,四目道人的客户也被惊到了,黄纸落地,追逐活人生气满屋乱窜。
两个孽徒整天坑师父,九叔能活到现在还没气死,足见他道心之坚定。
“师父,是我啊……”
秋生龇牙咧嘴从地上爬起来,一个健步躲在九叔身后:“师父,不知怎么搞的,师叔的顾客突然动了,好奇怪。”
他挨了三下没有伤筋动骨,不是因为抗揍,而是廖文杰三人根本没用力。
是人是鬼,是死是活,气息差别明显,化妆也没用。九叔和四目一眼就看出‘行尸’是人,故而点到为止,没怎么太用力。
廖文杰也看出来了,本想收手,见九叔和四目没停,便掌心稍稍收力,照直拍了下去。
没办法,初来乍到得入乡随俗,不合群会被人家排斥。
“臭小子,成天给我惹麻烦。”
九叔训斥秋生一句,抬脚踹向前方的行尸,这脚势大力沉,直接将挺直的行尸踹得腾空而起。
“师兄,脚下留情,他们都是我的客户。”
四目看得直抽凉气,唯恐九叔把行尸打坏,到了地头不好向雇主交代。
“废话少说,先把他们定住!”
九叔脚踏天罡,抬手之间飞快结下法印,竖起中食二指,咬破指尖,点在行尸印堂,也就是两眉之间。
印堂穴于人而言是上丹田,守住此穴可宁心安神,于僵尸而言,此处乃最后一口生气贯通之处,一旦被镇压,僵尸就不能动了。
行尸就更简单了,会跳会动的尸体而已,以血为引即可将其降服。
嘭!嘭!嘭!
灵堂内,九叔一拳一脚打得行尸不成人形,而后补上一指将其定住。
四目赶紧咬破指尖,赶在九叔之前收人头,坏一两个问题不大,全坏了他解释不清,搞不好这单还得贴钱。
两人一个打一个抢,很快便将所有行尸定住。
廖文杰没有参与,这招以血为引镇压尸气的道术,三人坐而论道的时候,九叔就曾讲过。按理说,行尸危险性不大,这时候是最好的实战机会,但他还是故意错过了。
怕疼!
咬破手指不仅疼,洗个脸都不方便,为了区区几具行尸根本不值当。况且,九叔和四目都不够分,他就不抢风头了。
“师兄,干嘛下手这么狠,骨头都被你打折了。”
四目挨个检查行尸,重新贴上黄符:“幸好没打断腿,不然走路都成问题。”
“这群东西没人性的,不下重手,被他们咬了怎么办?”
“你那么厉害,咬两口又能怎样……”
四目嘀嘀咕咕,九叔就当没听见,拉过两个顽劣徒弟一顿臭骂:“好好的人不做,非要扮僵尸……一天到晚不安生,我迟早被你们气死……”
“又开始了,这顿训不知要讲到什么时候,算了,我不等他了。”
四目拿起门后的长幡,换上道袍,对廖文杰说道:“阿杰,夜黑风高正是良辰,我要带客户上路了。今天谈得很过瘾,你别急着走,先在义庄住段时间,我过几天就回来,到时大家接着聊。”
“没问题。”
廖文杰正有此意,顺势点头答应。
“够意思,要是路上遇到狼,我帮你逮一头回来。”
说完,四目晃了晃手里的法铃,招呼一众行尸离开义庄。
黑夜茫茫,一排影子在月光下晃动,伴随铃声逐渐远离义庄。
……
天明,庭院。
廖文杰用昨晚的剩饭剩菜喂二黑,见其护食时龇牙咧嘴,还不摇尾巴感恩,就知道这头白眼狼养不熟,准备尽快处理掉。
原先,他担心自己人生地不熟,准备拿二黑换第一桶金,谁知昨晚在九叔身上捞了一笔,钱包立即富裕起来。
现在大鱼大肉连吃三个月不是问题,二黑这点蚊子肉等同鸡肋,他已经看不上了。
“要不,卖给九叔?”
廖文杰眉头一皱,不是他逮着一个人坑,而是发自内心为九叔考虑。
义庄这种地方,万一闹贼丢了尸体,怎么向雇主解释,传出去岂不坏了名声。
不如养条狗,越凶越好!
“阿杰,有人请我喝茶,你去不去?”
说什么来什么,九叔带着文才出现,两人一身漂亮衣服,打扮得跟相亲似的。
“喝茶……”
廖文杰想了想,挑眉道:“是喝茶还是谈生意?”
“杰哥,镇里最有钱的任老爷请师父喝茶,前段时间他就找过师父,想给自己父亲迁坟,今天是第二次了,肯定还是为了这件事。”文才说道。
任老爷。
难道是那位很有名的,又双叒叕尸变的任老爷?
廖文杰暗暗点头,转而道:“九叔,你院子里有鸡有羊,唯独缺条看家护院的忠犬,二黑神勇威武,半卖半送给你了。”
“杰哥,二黑是狼不是狗。”
“野生的狗就是狼,家养的狼就是狗,一个意思,九叔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妥。
九叔摇摇头:“羊和狼不能放同一个圈子,这条忠犬我养不起,如果你觉得养着麻烦,集市上有肉摊,价格合适就卖了吧。”
九叔劝廖文杰上街,一方面是担心家里的牲畜被狼祸害,必要时候连鸡血都找不到。另一方面,任老爷选的是洋茶馆,省城很流行的那种,他没喝过洋茶,担心出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