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 > 重生之旺妇 > 10 虫儿爱金

10 虫儿爱金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现在人们已经在开始挑蟋蟀,准备秋赛了,人家手上有老蟋蟀的,天天在斗乐场斗得不亦乐乎。”白胜这一上午出去,听说的消息不少。

风伯抱着一摞瓷器出来,大小、形状各异,可是金蟋蟀就是不离开寻香手上的戒指。把它赶急了,它便跳起来张牙舞爪一番,然后又死死抱着那枚戒指。

寻香心中一动,不如拿只金碗来试一试。便道,“我屋里有个东西,可以试一试。”

进了最里屋,快速进碧宵境,把那只最大的金钵取出来,拿起胡须草,边拨边道:“金蟀,请你下来吧,一直呆在我手上有什么意思?这金碗可是我祖父跟前朝皇上打江山,皇上赏的御碗,不只名贵,还载满了荣誉。这碗可是只有我祖父才吃过的。”

不知那金蟋蟀是喜欢金灿的器具,还是听懂了寻香的话,轻轻一跳进了金钵里,在里面欢快地爬行,间或跳跃一下,象很满意。

风伯眼珠都快落出来了,“这虫子是个势利眼。我可是把家里最好的都拿出来了,它竟如此识得货,只愿去老皇上御赐给老将军的金碗里呆着?我活了这么多年,就听说过虫子势利的事,今儿个算是开眼了。若是今日少奶奶没这金碗,你还赖在她手上不下来了?”

沛林笑了起来,“风伯别生气。这么看这虫子倒极灵性。没准去参加秋赛,真能夺冠。”

少爷都这么说,白胜乐坏了,眉开眼笑地直拍手,家里有这只金蟋蟀,定是好兆头,不仅会家旺人富,少爷的病一定也能好。

风伯不可思议地笑着直摇头,“蟋蟀只吃近地面的柔嫩叶子,东头我新种的冬豆正在长苗,我去弄点嫩苗回来。”

寻香却皱眉道,“好可惜,掐了嫩苗豆,它们不就死了吗?弄点嫩竹叶喂,不行?”

“少奶奶莫心疼,若是把这虫养好了,到时它夺不到状元,就是挣个探花,也是发财的。白胜把这些瓷器,给我抱回去,我去拔豆苗。”风伯象一阵风一样刮了出去。

白胜看着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瓷器,笑道:“我敢打赌,风伯肯定养过虫子的,不然不会有这么多器具。”

沛林笑道,“小赌逸情,大赌破家。”

老王一针扎在他胳膊上,笑道:“书呆子,你倒还很有情趣。我可是没想到才子书院的头号书生,会说这么风趣的话。”

“我是躺着不能动,若能动,也会养养虫子。小时候,祖父带我玩斗虫,可好玩了。”沛林的话令寻香相信了,这虫子养好了能赚钱,因为沛林都喜欢玩虫子。

白胜抱着一大堆瓷器正欲出去,金碗里突然发出细微却清越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金蟋蟀竟在金钵里跳舞,长长四根须,把金碗不时扫得咝咝作响,一双微鼓的眼睛鼓得象对小铜铃,“你们看,金虫在跳舞。看来它很喜欢这个金钵钵。”

寻香看了,好不喜欢,这虫子跳得好生可爱,捧着金钵放在沛林面前,郑四把沛林的头掂高,沛林看着,欣喜道:“虽然它个子小了点,不过真是轻灵可爱,瞧它挥舞着着上长长的触须,象戏台上的将军般得意,这虫怕是神仙转世来的吧?”

老王看了一两眼,笑道:“这金虫真是个妖怪的东西,长得金光灿灿,还只挑金碗着地,如了它的心愿吧,它便载歌载舞,用触须把金碗打得咝咝作响。”

寻香和沛林看着金虫在金碗里跳舞,越看越有趣,一会翻个跟头,一会跳起来在空中盘旋,动作和表情跟戏台上的戏子一般丰富。

“我回来了。”风伯喜色匆匆地掐了一撮嫩豆苗回来,放了几片在金钵里。不料金虫竟冲风伯作咆哮状,在金碗里发疯一样打转,然后触须抱起豆苗叶子,跳起来扔回给风伯。

老王乐坏了,拿着根银针笑得打颤,指着风伯道,“老风,这虫不买你的帐。”

风伯气晕了,心中却欢喜不已,接着它扔出来的叶子,笑道:“你又挑嘴?难道你只吃金子?这个我可不相信。”

他说话时,那虫已把金本里的叶子全给扔了出来,末了又扬着一对高高的前须冲它唏牙咧齿,似乎对他很不满意。

“那你要吃什么?”风伯没招了。

白胜去风伯屋里放了瓷器,又跑进来,见状,道:“少奶奶说的可以喂竹叶,我去找点嫩竹味。”

老王利落地在沛林胸上扎上一针,摇头道:“恐怕这虫不买你们的帐,它要少奶奶伺候吧。”

寻香心中一动,不如弄点碧宵境里的竹叶或野草喂喂看。便进了屋里,掐了碧宵境里的几片竹叶和一窝野草,藏在衣袖里,然后出来道:“我出去找点叶子看看吧。”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