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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妖精拉环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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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手帕成齑粉!

拉环整理了一番衣服,神情突然变得有恃无恐起来:“黄金兑换是凭着自愿的原则,你来我们古灵阁兑换金币,我告诉你兑换率,你把黄金给我们,我们把金币给你,你情我愿,童叟无欺,这怎么能说欺骗呢?!”

秦绍看了眼拉环手中藏着的口哨,不屑道:“看来一条火龙真的能给人以莫大的安全感,如我所料不错,刚才你的表现,是为了迷惑我而装出来的吧?!”

或许看出了秦绍露出的不屑,拉环眼中闪过一丝惊慌,他向秦绍解释,也是给自己打气道:“没错,你以为能管理一座古灵阁的妖精,能因为一点小事便吓的战战兢兢?”

“虽然我不知道你使用的这种“无魔杖施展魔法”是如何得来,但我相信,这种魔法绝对非常损耗魔力!现在的你,或许连一道魔法都发不出来了吧?又或者,你应该拿出自己的魔杖,准备抵挡来自火龙的怒火!”

哈利波特世界中,魔杖是用来沟通自身魔力与外界魔法元素的唯一桥梁!

没有魔杖的巫师,不是一个真正的巫师。因为没有魔杖,巫师便如同没了爪子和牙齿的老虎,除了类似“大脑封闭术”的,以自身身体为对象而施展的魔法外,便不能再发出任何魔法。

从原著中可见,即使强大如邓布利多,在被德拉科·马尔福施加“缴械咒”,老魔杖脱手后,便彻底变成了一个普通人,以致被斯内普轻易杀害。

这也是拉环在发现秦绍闯入古灵阁后,没有第一时间召唤火龙的原因:它被秦绍无魔杖却能施展魔法的举动震惊,以至于直到被秦绍拎起来后,才堪堪反应过来!

可惜那时它已被秦绍擒住,小命都被人捏在手里,再想反抗,为时已晚。

“不过好在这人是个傻子,竟然如此轻易的便把我松开,难道他不知道古灵阁下有一头成年火龙吗?还是……他有什么凭仗!”

想到此处,拉环眼中的惊慌之色……更浓了!

秦绍眼中则不屑更甚:“火龙的怒火么?可笑!不过是一条失去尊严的蜥蜴,还敢称之为龙?既然如此,那我今天就给你们……屠一回‘龙’!”

“都到这种地步,你还在嘴硬。火龙的怒火,又岂是你这等只会耍嘴皮子的人可以抵挡的?!你只要能在火龙的火焰下留得一条性命,古灵阁就送给你一百万加隆作为赔偿!而你所毁坏的一切,古灵阁也不再追究,而且不再上报魔法部!”

哈利波特世界中,加隆即是金币,西可即使银币,纳特即是铜币。

加隆、西可、纳特是魔法部颁布的,关于钱币最准确的叫法。不过巫师们通常按照铸造材料的不同,把钱币分成金币、银币、铜币。

三种钱币的兑换率为1金币等于17银币,一银币等于29铜币。按照1铜币可以购买一块吹宝超级泡泡糖为例,一百万金币可以买下4亿9300万块的吹宝超级泡泡糖,吹的泡泡连起来足以绕地球五圈!

这一点足以证明,一百万金币的购买力是何等强悍!也间接说明,此时拉环的心,并不像他的话语般自信!

秦绍明白拉环话中隐藏的话:你输了,万事皆休。你赢了,古灵阁交出一百万金币,作为赔罪。不然此事闹到魔法部,对谁都不好!

古灵阁能立足巫师界一千多年,并在伏地魔时期依旧屹立不倒,不是没有道理的。

别的不说,被人打脸之后,还能交出一百万金币作为打脸费,就这一点便足以见古灵阁心胸的豁达,或者更确切点说,是职业商人利益至上的绝对原则!

不得不说,拉环的提议还真打动了秦绍。

可杀可不杀之人,秦绍绝不会吝啬收获一个大好头颅,即使从本质上来说,他不是嗜血之人。

可这次他来古灵阁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找场子,而不是屠杀!

先不说这些弱小的妖精们毫无抵抗力,杀起来怎一番索然无味——拿着剑对着空气砍和对着敌人砍,能是一个味?后者是战斗进行时,前者是二傻子!

而且若是被魔法部盯上,那么他当老师的愿望铁定就要泡汤!

一个世界,一种身份。

《三国》中辅助主公一统天下的谋士,《笑傲江湖》中行走江湖逍遥自在的剑客,《风云》中操控天下大势的门主,《哈利波特》中教书育人的教师。

这是秦绍穿梭时空的乐趣所在,他不会为了一点小矛盾便葬送这个乐趣,除非在这个世界他准备转职嗜杀者!

那么既然如此,既能当众打了脸,又能得到一百万金币“润手费”,拉环的这个提议着实不错,秦绍为什么不答应呢?

要知道,古灵阁拿出的金币,可是他拿出黄金的十倍,而且还白绕一头“龙”!

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说是龙肉有些抬举那些蜥蜴,但这种“似龙非龙,似蜥蜴非蜥蜴”的生物,揉合了两种生物的肉质特点,最是美味不过,他可没打算把到嘴的龙肉给吐出来!

被勾引出馋虫,秦绍一拍桌子,大声疾呼:“好,就让对角巷的巫师们铭记,这龙血飘撒、龙肉飘香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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