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啊!……”小黑嘴巴张了半天,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这才发现自己对这个老大也是知道的不多,最后只能无奈的道:“我不知道!”
火舞玫瑰一脸的鄙视,接着为了一句:“他的实力怎么样!”
“实力绝对没问题。近战超强,还是个弓箭手。不过和我比起来还是差一点点!……”小黑总算又恢复了状态。
从地道里下线回到现实世界后,林煜辰看了看时间,这么一折腾,都已经是早上十点多了,一个早上基本上已经过去了。
他拿起书本瞄了几眼,发现自己根本看不下去,干脆把书本一扔,出去买菜做饭。
自十二岁开始,林煜辰便在父亲的指导下,慢慢的学会了自己打理生活,洗衣叠被,煮饭做菜,生活上的事情基本都能自理。以至于养成了一个习惯,他只要有时间,就一定要自己做饭。
一开始是一种乐趣,后来成为习惯,再后来,他发现,简简单单的煮饭炒菜,其中也蕴含了许多道理。
治大国如烹小鲜。
食材的选择,处理,火候的掌控,各种调料的搭配,说到底,治国也是一样的道理。
林煜辰精心的料理着自己的食物,对于他来说,这不是简单的烹饪,更是一个思考和享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心会慢慢的安静了下来,思绪也会变得更加清晰。他的很多问题都是在这煮饭炒菜的过程中慢慢想清楚的。
‘吾有三宝,曰慈,曰简,曰不敢为天下先。’
十七八岁,本来应该是人生中最为热血上扬,激情四射的时代,这个时期的少年郎,大多表现欲极强,处处争先,唯恐落于人后,但十七八岁林煜辰却完全不同,极少表现,显得有些少年老成。以至于他在游戏里面对那么多人的时候,居然没有人看得出他是一个高中生。
没想到形势居然发展成这样!果然如经书上所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战国的这么一下,没想到把形势变得反而对我十分的有利了,现在正在丛林里的佣兵们就不得不想一想自己的处境了。
林煜辰开始思考怎么利用这个形势。
和火舞玫瑰佣兵团的关系发展成这样也出乎他的意料,要不是小黑的天生自来熟加自带的‘唐僧’附身特技;要不是火舞玫瑰刚好是个美女;要不是自己前天就和地精村解除了守护协议,若守护协议还在的话,其他人一旦进入地精村,双方可能也会爆发战争;要不是他们没有对地精村发动进攻……这么多条件只要有一个不满足,双方的关系根本不能走到这一步,人生有时便是这样,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混在一起的时候,总能催生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就像做菜一样!
林煜辰暗道:以后就把小黑摆到前台,我渐渐隐居幕后,反正他也喜欢这样。如老子所言,不敢为天下先!躲在幕后,更不容易成为目标,也会有更多腾挪的空间。
火舞玫瑰佣兵团则尽量把他们留住。美女团长看起来人不错,找到地精村的时候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占领下来,要是换成别人,这个地精村可能早就生灵涂炭了。
这样的佣兵团看来是可用,现在又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佣兵团不就是求利,只要给他们足够的好处,他们一定会留下来。
这丛林虽然危险,但却是一个大宝藏。就像迅龙,在外面是个宝贝,但在这丛林里也只不过是其中的冰山一角罢了。只要能好好利用,给他们足够的好处,他们没理由不留在这里。
其实打迅龙这个计划,林煜辰已经算计好久了。要不是他的人手不够,他早就自己干了。
那张链锤的图纸其实是琼克村村长给他的,地精们虽然弱小,但却不笨。他们居住的地方离迅龙群那么近,难免受到迅龙的骚扰。于是他们设计出一种专门克制它们的武器,就是那种链锤。
这些链锤是专门为矮人设计的,地精力弱,甩不动那样的链锤,但对矮人来说却是轻而易举。林煜辰听村长说过,地精曾和矮人联手捕杀了一批迅龙,从此迅龙便不敢再来骚扰琼克村,而矮人则得到了大批迅龙作为打造的原材料。
他成为琼克村的守护者之后,村长便交给他这张图纸,让他碰到迅龙的时候可以从容应付。
可惜矮人一直不接受征召,以至于林煜辰一直却能够挥动链锤的人,要不然林煜辰自己早就打了。火舞玫瑰佣兵团里雷龙那样的力士正是他此时最需要的,他们手上那些盾斧手更是他如今急需的近战兵种。
以前他也曾打过迅龙,但那一次收获不大,花费却很大。那一次,他为幻影配备了大量的品级为金色的破甲箭,然后设下埋伏,甚至不惜用自己做诱饵引来迅龙,一顿劲箭过后,结果是迅龙皮基本上都打烂了,采集的时候只得到爪,牙和骨,连血都没捞到多少,卖给矮人村后连弓箭的消耗都抵不回来。
这一次打迅龙,尽量多给他们一些好处,一定要把他们留下来。
……
明天,又是新的一周,五个树塔就能够为自己增加二十个幻影,招募,装备,每个四百银币,又是一笔不小的花费啊。
……
这个火舞玫瑰看来是练过的,但不知道是练什么,有空叫小黑打听打听。
……
林煜辰吃完午饭,洗碗整理休息之后,便随便拿了本闲书看了起来,没多久,就靠在床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