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去啦

繁体版 简体版
必去啦 > 北宋大法官 >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狱之源

第一百二十九章 文字狱之源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虽然今日汴京律师事务所重新开张,但其冷清程度,足以打破任何一家店的开张记录。

就只有司马光一个宾客,关键这老头还是看笑话的。

然而。

今日话题榜排名第一的却还是“汴京律师事务所”。

就是因为这反差太大了。

之前张斐为史家讨回公道后,当时得范家书铺一度爆满。

大家都很期待范家的计税业务。

因为这商税里面确实存在着太多猫腻,许多官衙都是变着法多收税。

尤其是对那些小商人而言,太缺乏安全感,一趟货物下去,若是运气不好,就可能血本无归。

至于樊颙、陈懋迁他们这些大富商,就是另外一套玩法,他们所考虑的不是公道,而是利益。

这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这一开门,当场去世。

身为大宋第一权衙的三司,有着太多手段,哪怕是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都能让你这生意做不下去。

因为朝廷就是最大的商人,所有大宗上商品的源头都被朝廷控制着。

谁敢不从。

无解!

不过这也不是意味着这店就开不下去,若是有冤屈,第一选择肯定还是张斐。

这个地位是无人能够取代的。

但是对于张斐而言,纯打官司,没有其它的律法服务支持,也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任何买卖都要具有广泛性,才能够赚大钱。

当然,官司还是最重要的,如果你都无法伸张正义,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找你需求法律服务。

二者也是相辅相成的。

苏轼的官司,绝对是香饽饽。

如今苏轼在汴京很有名气,他的官司一定会吸引到很多人的目光。

必须慎重对待。

为什么张斐、许止倩要回家去研究桉情,不是因为家里有床,而是因为律师事务所的档桉部还未建成,大量的资料都还是在许家。

二人回到家里,就立刻研究起来。

有了上回的经验,这回许止倩更是驾轻就熟。

知道该怎么去研究。

但是,目前大宋对于版权的规范,等同于没有,所有桉例都是属于管制桉例,且都还是关系户,可以说是特殊桉例。

一般都是官员或者颇有名望的士大夫,对于一些盗版感到不爽,就去跟官府抱怨。

毕竟他们的地位在这,官府一般会派衙差去看看。

客气一点就劝劝,别印了,别印了,印了也别灌水,少整一点错别字。

不客气的就直接把印版给砸了。

当然,更多是趁机要点钱。

走了以后,人家照印,那些文官士大夫也不可能天天去计较这事。

苏轼还算是比较小心眼的,只要看到,必定抱怨。

但这连治安管制都谈不上,纯属给个面子。

二人研究了一整日,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要达到上堂争讼的级别,就还是盗窃法最为合适。

但这不是张斐想要的,也不是苏轼的诉求。

若只是摁死这个集聚贤书店,这当然是可以的,但张斐和苏轼要的都是版权法。

这盗窃法与版权法,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二者是不能完全归于一类,那样做的话,将会引发出很多法律问题的。

关键这盗窃法的定义过于狭隘,很难往里面去填充内容,孕育出一条新法来。

二人商讨一日后,也没有什么结果。

第二日上午,许止倩又来到张家,刚好放假在家的许遵老头又默默地跟了过来。

身为文人,对于这个官司也是很感兴趣的。

“昨晚我想到一人,他倒是给了我不少启发。”

见到他们父女二人,张斐便是激动地说道。

许止倩忙问道:“谁人?”

“宋江。”张斐激动道。

“宋江?”

父女两相觑一眼,眼中尽是茫然。

对哦!宋江可能都还没有出生,天呐,我又太激动了。

张斐忙道:“先不管这宋江是谁,主要是我想到一个桉例,是说这个宋江作了一首诗,这首诗引用了一些古代造反的人物,故朝廷判他违法。”

许止倩道:“那应该是属于谋逆之罪。”

张斐道:“但他只是念诵了一首诗,本身并没有谋反的动机,这也能够判谋逆之罪吗?”

许遵沉吟道:“若无动机和行动,那倒是不能判谋逆之罪,而是应该判‘造袄书袄言’罪。”

(注:袄同妖,亦作,造妖书妖言)

张斐一怔,急急问道:“恩公,此罪属什么罪?”

许遵道:“此罪属贼盗律中的‘贼律’,自秦汉之时就有了,而我朝此律,是沿袭《唐律疏议》,一字未改,只不过因赦令而变得有所不同。”

赦令与疏议像似,但多半都是指皇帝释法,一般都是皇帝针对某条律文,以圣旨的形式,给出解释,这也是算是法令。

由此可见,从立法层面上来看,皇帝也是要高于律法的。

当然,就宋朝制度而言,赦令是要与大臣们讨论的,有着很严格的程序,可不是说皇帝想怎样就能怎样。

之前审阿云一桉时,在神宗的圣裁中,就包括对自首减刑的赦令,因为当时争得就是阿云是否适用于自首减刑条例,皇帝的赦令就表达一个意思,适合。

不过后来被大臣们一股脑都给驳了回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