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夏怜拿出那封信,将情况简单说与夏文。来信的人是谷雨,是与夏怜从小一起长大的少年,在清水县的时候,二人曾是邻居。谷雨有一个妹妹,叫小雪,比夏怜小一岁,从小就是美人胚子。这次谷雨给夏怜写信,就是为了小雪的事。
不久之前,谷雨家的猪肉生意亏损,欠了一大笔债。债主催谷雨的爹娘还债,他们还不上钱,于是债主便强抢了小雪来抵债。小雪生得貌美,又是雏儿,债主觉得能卖上一大笔钱,便没有将她留在自己身边,而是将她卖给了当地的一家青楼。后来谷雨给人干苦力终于赚够了钱,差点连命都没了,去赎小雪的时候,却得知小雪被转卖到了京城的烟花楼。
烟花楼是全京城最大的销金窟,能来烟花楼寻欢作乐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普通百姓别说是找姑娘,就连烟花楼的大门都进不去,哪怕是塞钱都不行。
小雪自从被卖到烟花楼之后便与谷雨失去了联系,而她在那里的名儿也未必会叫小雪了。所以要想把她赎出来,所需钱财另说,首先必须得有能认出她的人到场才行,不然都不知道是哪个。
也不是没想过请人给小雪画像,通过描述样貌作画那种,可谷雨一家人都没读过书,会形容的词也有限,请了几个画师了,都画不出来,而且都相去甚远。更何况他们所描述的只是平日里素面朝天的小雪,若是上了妆,加之本来画像与真人就有一定差距,就更难依据画像来辨别了。
谷雨实在没有办法,便只好托人写信给夏怜。以夏家在京城中的地位,夏家的人自然是烟花楼的贵客。除了寄希望于夏怜,谷雨也不知能找谁了。
夏文听她说完,对小雪姑娘的遭遇很是同情,却无奈地摇摇头,“小怜,这事二哥真的帮不了,你得找大哥才行。”
夏怜的心顿时一颤。
“夏府有家训,未及冠者不可出入烟花之地。”夏文向夏怜解释道:“我尚未及冠,是不能去烟花楼那种地方的。现在爹与宁姨云游在外,所以烟花楼只有大哥可以去。你要是想帮那个姑娘,这件事只能去跟大哥说。”
夏怜咬了咬嘴唇,“真的……不行么?”
夏文有些歉意地摇摇头,“我真的帮不上忙。当然,若是大哥同意让我破一次例,我自然愿意陪你去一趟。但是不管怎样,这事都得跟大哥商量,我们决定不了。”
夏怜犹豫了一下,最后说:“嗯,那我去问问大哥的意思。”
“嗯。既然是为了救人,我想大哥应该也可以破例一次吧。”
从夏文的房间出来,夏怜的心有些沉重。
原本她想求夏文去和夏意说这件事,可是转念一想,这是自己的事情,却要由夏文转告,这恐怕有些太过刻意了。
所以,让夏文去说,不合适。
为了小雪……
徘徊许久,夏怜鼓起勇气,敲响了夏意的房门。
“进来。”
光是听到他这冷如寒冰的声音她就已经有些发怵。她始终无法忘记那一日血腥的场面,还有这个男人眼底的淡漠和凉薄。
此前,她一直以为最可怕的人就是清水县里的一个屠户,每天手里拿着大刀切肉,一脸络腮胡,模样很是凶神恶煞,每当提他的名字都能止小儿夜啼。
屠户的凶狠和夏意的阴狠并非一个概念。
她甚至觉得,夏意更加令人畏惧。
也终于明白了桃红为什么说夏意并不凶,可是却“千万不能惹”。
“是我,小怜。”
夏怜先报上了自己的身份,才小心翼翼推开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