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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友哥哥,庆友哥哥,好了没有呀?!”清早起来,田庆友千呼万唤才好不容易被从床上哄起来,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被老妈端着一碗稀粥往嘴里喂时,忽然从门外传来小孩子稚气的叫声,不用问,肯定是谭晓天了。
“呵,天天,进来吧,你庆友哥哥刚起床,还没吃饭呢。”同样喝着稀粥,吃着刚出炉的驴肉火烧的田大义大声答道。
门推开,谭晓天进来,穿的虽然是一件衣襟上打了几块补丁的旧衣,但洗得却是干干净净,没有半点儿污渍皱褶,脚上穿的布鞋也是昨晚刚涮过的,青布的鞋面已然有些发白,斜肩带背背着一个书包,仔细看,却原来是用几块破旧得不能穿的旧衣服裁剪缝制而成,材质虽然不佳,但缝制的手工却是极好,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几块布拼凑在一起也是象模象样,与镇上商铺卖的书包相比别有趣味。
“田伯伯,早上好,田伯母,早上好。”进来后,谭晓天乖巧的主动向田大义夫妇请安问好。
“早上好,真乖,瞧瞧人家天天,多有礼貌,再瞧瞧你,吃饱了睡,睡醒了玩,玩累了吃,吃饱了再睡,又馋又懒又贪玩儿,笨得跟猪一样,唉,随谁不好,非得随你爹!”田大义的老婆是一个三十几岁的中年妇人,不能说长相有多漂亮,但也属于五官端正,仪表端装的那一类,见穿得干干净净,一张小脸粉朴朴又嫩又白的谭晓天进来乖巧地向自已还有老公请安问好,再看看半闭着眼睛,一边条件反射的咀嚼着送进嘴里的食物,一边还在与周公他老人家依依不舍胖儿子,不由得叹道。
“呵,什么话,我的儿子不随我你打算让他随谁?”田大义闻言笑道——要是自已的儿子随街坊,那还得了?
“切,懒得理你。天天,吃早饭了吗?来,一起吃。”白了老公一眼,田庆友的妈笑着向谭晓天问道——同性相斥,出于女人对其他女人,尤其是比自已年轻,漂亮而且还有学问的女人的妒忌,她对秋菊是有相当的戒心,怕自已的老公会被勾走了魂,但对乖巧且聪明伶俐的谭晓天却是非常的喜欢,心里常常会想,要是自已的儿子有人家一半的聪明,自已哪怕是折十年阳寿也开心,奈何,这也只能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养儿随爹,谁让自已的老公就是那么一个人呢。
“吃过了。”谭晓天摇头答道,眼睛却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桌上盘子里放着的浅碟,而碟子里盛着的则是酱好的驴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驴肉本就是比猪肉,牛肉更好吃的美味,更何况田大义所买的又是梅龙镇上最大的酒家聚友楼所独门秘制,方圆二十里内赫赫有名,常常有人赶十几里路就为了品尝一口的酱驴肉,不要说谭晓天这样的小孩子,大多数成年人面对这样的美食,恐怕也很难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