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子衿是偶然认识文叔的,当时他只是在大巴车上弹吉他哄邻座的小姑娘睡觉,文叔便主动来搭讪。
一开始谢子衿以为他是个骗子,后来文叔带他来了水中央,告诉他酒吧缺驻唱歌手,希望他能留下。
后来的事,颇多周折辗转。结果就是谢子衿没有做驻唱,而是带着自己的乐队告诉文叔:“我的乐队,我希望它的第一站是水中央。”
多么狂拽酷炫啊,林悠听到这段过往时,谢子衿在她眼里简直就是闪闪发亮的。
“幸好当时他没有把你当成神经病赶出去。”林悠说着,不禁在脑海里脑补这个老板的样子。肯定也和谢子衿一样好看,善良的人都好看。
乐队是固定演出,半个月一次,按当晚的营业额算钱。这个是文叔提的,念在谢子衿他们都是一群学生,所以才有这条规矩。
现在才中午刚过,酒吧还未营业。谢子衿走到一处卷帘门前,轻轻拍了拍。
老旧的卷帘门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有人从里面打开锁。接着就是一串刺耳的“哗啦啦”的声音,门被卷上去了。
林悠捂着耳朵嘟囔:“这门铃也太霸气了,死人都能吓醒了吧。”
出来的是个中年人,络腮胡没刮,头发蓬乱,估计是刚起床的原因,眼角还挂着白色的不明物体,脾气似乎很暴躁?
他眯着眼睛,不耐烦地问:“谁啊?这大中午的不让人睡觉了吗!”
“文叔,我们来了。”
文,文叔!?林悠目瞪口呆,这位不知道哪个桥洞拆迁分到这儿来的流浪汉,是文叔?是那个酒吧老板!?
文叔抬头,撩了撩头发眯起眼睛看清楚来人后,打了个哈欠从兜里摸出一把钥匙递给谢子衿。
“拿去,别来烦我。”
说完,卷帘门就被“哗啦”一声拉了下来。林悠站在一旁,难以置信。
“这就是那个老板?”
谢子衿点头,也很无奈。有时候想象和现实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酒吧是老房子改的,以前是个歌舞厅,现在还保留着一些以前的东西,走复古风的装修。
舞台在大厅中央,右侧是吧台。酒柜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各种酒。
程惜赞叹道:“这些酒都很贵啊。”
“别废话了,你还懂酒?过来搭把手!”陆六咬紧牙用力挪动着音响。程惜赶紧过去帮忙。
东西不多,几个人齐心协力很快就把舞台布置好了。
莫心拿出一盒彩色粉笔,把大门口的小黑板搬了进来,写上了“鲜衣乐队”,还画了可爱的漫画人物。
程惜凑过来看了半天,疑惑地问:“这几个大头儿子是谁?”
“大头你大爷!”莫心跳起来狠狠地敲了他的脑袋,然后把黑板上最边上的一个人涂花了。
陆六调侃:“没文化真可怕,这叫Q版人物,你有没有童年啊?”
谢子衿在一旁调乐器,笑着摇了摇头。
就在他们打打闹闹的时候,门忽然被推开,走进来一群人。
为首的是个黄毛,*着上身,胸口的老虎纹身很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