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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伯爷。”
肖一波马上应是,急匆匆地下去安排了。
梁程在此时开口调侃道:
“主上飘了。”
郑伯爷摇摇头,道:
“不是这样,上一次,我只不过是一个盛乐将军,一个杂号将军,靠着赌命的方式拿下且守住了雪海关。
为什么要这么拼,为什么要这么莽?
不就是为了能靠着这种方式强行给自己拼出一条向上走的路么?
所以,
那会儿见到宣旨钦差,其实见的不是圣旨,而是一种对自己过去那段血与火的肯定,辛苦一遭,也终究到了要开花结果的时候了,自是兴奋抑制难耐;
现如今,咱好说歹说,也算是入了流的了,就算撇开靖南侯对我的看重,两万多战兵,且是以骑兵为主的精锐;
脚下踩的,是连接晋地和雪原的雪海关。
怎么着都算可以了,谈不上抖一抖脚,大燕都得震颤一下,但真要发起疯来,再引起一次野人之乱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这人啊,坐到什么位置,就得有什么样的姿态。
这不是学来的,也学不来,强要学的话,就是沐猴而冠,也就是阿程刚刚你所说的飘了。
说来也奇怪,
上辈子开个工作室,手底下就这么几号人,自己日子过得也简单;
这辈子托你们的福,倒是过得极为精彩;
以前总觉得,做人上人很难,仿佛说一句话做一件事甚至打个咳嗽,都得饱含深意;
现在,才发现,其实最难的是如何坐上人上人的位置,就如同是一道菜已经做好了放在你面前,接下来你是用筷子吃还是用刀叉吃,是想细嚼慢咽斯斯文文还是想大快朵颐都随你的心意了。”
“但可能会招来非议?”梁程问道。
“非议?你刚刚那样子的?”
“不仅仅于我。”梁程说道。
“这就更简单了,就像是你坐在西餐厅里对服务员说要一份八成熟的牛排,然后旁边桌上有个人在嘲笑你居然要八成熟的牛排。
而能吃个牛排都能吃出优越感和仪式感的人,平日里得多自卑,得多没存在感,这种人,理会了干嘛?”
梁程点点头,道:“是不在乎了。”
“是。”
“我有点懂了。”
郑凡有些意外道:“所以,你刚刚是真的在问我?”
“主上,我在学,在学着尝试去开玩笑,在学着去处理一些人和人的关系。”
“但我还是觉得漫画里的那个冷冰冰的你,更酷。”
“主上,在我们眼里,上辈子那个熬夜头发杂乱的你,也最是亲切。”
郑凡点点头,道:“对,人,总是会变的,享受这个变化的过程就好。”
“是的,主上。”
梁程在漫画里的设定是上古僵尸,曾在魔神大战之中为一方将领,后因功高盖主被狡兔死走狗烹。
但正如魔丸现在都在迷恋着带孩子,对男人完全没感觉只是将风月场当风景画的四娘现在想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一样,
这头冰冷冷的僵尸,现在开始想要去弥补自己的一些缺陷,也很正常。
郑凡走在前面,梁程跟在后面。
金术可等人准备行礼,
郑凡直接挥手道:
“得,留着劲儿待会儿给圣旨磕头,现在咱先坐会儿,喝点茶,钦差入城还有一阵呢。”
“是,伯爷。”
“是,伯爷。”
厅堂里,自有奴婢奉茶。
这些奴婢基本都是当初四娘收养的一批孤女,几年下来,她们没说长大成人,但已经能做事了,按照这个世界普遍比较禽兽的一面,她们已经到了可以许配人的年纪了,但按照四娘的意思,反正府邸里也需要人伺候,就留着她们吧,至少是知根知底的。
等再长大一些,再许配给军中的将领或者手下人,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郑伯爷曾笑着问四娘,这算不算是雪海关版的银甲卫?
四娘的回答是,甭管算不算,起到的效果,其实是一样的。
郑伯爷端起茶杯,下方诸位将领也一齐端起茶杯。
随即,
郑伯爷笑了,
大家也跟着一起笑了。
钦差来得很快,比预想中的预想,还要快得多。
这意味着这位钦差在遇到雪海关外围的哨骑后,并未减速,而是继续疾驰,虽然没有回来报信的传信兵快,但这种紧赶的姿态,却已然是显露得很清晰了。
寻常钦差,总得要注意个体面,快到地方时,先停下来,讲究点儿的,得洗个澡刷刷马,最不济,也得换一身干整的衣裳遮一遮风尘仆仆的味儿。
但这位,显然没有。
郑伯爷一挥手,
道:
“走着,陪本伯接旨去。”
众将起身,跟在郑凡身后出了厅堂。
而此时,宣旨钦差则刚刚走入平野伯府的大门。
一般来说,宣旨队伍应该是一名宣旨太监搭配一个六部下的一个官员。
宣旨太监的品级不定,因为宫中太监,除了魏忠河那几个,其余的,经常是今朝你得宠来日他失势,但所配备的六部官员,先看履历再看风貌,大概就能看出被宣旨人在天子和朝堂诸公眼里的价值。
手持圣旨的,是一位年轻宦官,生得白净,年纪可能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在这个年纪,能得到这个差事,想来在宫中混得不错。
年轻宦官身后的,则是一个年轻官员,仪表堂堂,左腰系飞鱼佩,右腰挂刀,这个搭配,倒显得有些另类。
燕国文官虽然不似乾国文官那边注重仪态和读书人的斯文,但终归也是有那么几分样子的,挂剑的都少,更别提挂刀了。
两拨人相向而行,
年轻宦官举起圣旨,
“雪海关总兵平野伯爷郑凡接旨!”
“臣郑凡,参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郑伯爷跪伏下来,
其身后,
一众将领全都跪了下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平野伯郑凡,为国戍边,劳苦功高,更有夸功于外之壮举,朕自登基以来,深知赏罚分明,方成规矩………”
这里的夸功于外,指的就是从楚国抢回了公主。
在圣旨里,自然不可能这般写:郑凡你这小子给老子把楚国公主抢来了,老子很爽!
所以,自得隐去,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特赐封雪海关总兵平野伯郑凡为成国大将军,赏蛮族进献蛮刀一把………”
那名年轻官员从身后一名随从手里接过一个长盒,主动走到郑凡面前,打开了盒子。
盒子内,躺着一把造型古朴的刀。
蛮族很穷,这是真的,很多蛮族勇士甲胄不全,甚至连箭矢的头子都得用骨头去磨制,但蛮族却有一个极端,那就是蛮族上层用的兵器和甲胄,往往会出人意料的好。
因为蛮族位于东西方的中间,一定程度上,他们可以吸收来自东西方的锻造冶炼技术,然而,因为自身贫瘠的原因,无法进行大规模的生产,所以就常常形成这种很是尴尬的局面,盛产宝刀名甲的蛮族,其王庭麾下的金帐骑兵披甲率其实都不高。
“郑伯爷,请接刀。”年轻官员提醒道。
此人面带灿烂笑容,这等热情,让郑伯爷一时都有些吃不消。
但郑伯爷还是点点头,将蛮刀取出,蛮刀很沉,抽出一截来,可感知其森然。
这,确实是一把宝刀!
一直以来,郑伯爷都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兵器,名剑倒是遇到不少,可惜郑伯爷不练剑,否则早就将隔壁剑圣家里拿来垫桌脚的龙渊偷来了。
名刀的话,
郑伯爷倒是知道靖南侯那头貔貅肚子里有一把锟铻刀,乃燕皇所赐国之重器。
知道是知道,
但郑伯爷不敢去偷呀。
现在好了,
自己也有一把了,
虽说不清楚到底“宝”到什么程度,但至少好过自己以前所用的那些刀。
最重要的是,它上头也没镶嵌宝石更没有造型独特,它就是古朴古朴很古朴。
这就很符合郑伯爷的战场美学了,刀嘛,砍人利索就行了,整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不都是累赘么?
见郑凡接刀后,
宦官就继续宣旨:
“赐金甲一套。”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