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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一没有回到自己独立居住的公寓,自从昨天陪伴江来夜宿苏城后,她就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今天晚上留在父母这边居住,也有一种「自证清白」的意思。
「我并不是每天晚上都和江来住在一起的。」
什么鬼!
只不过是陪着江来去了一趟苏城,看了一眼雪香云蔚亭,上了一回热搜,而且他们居住的是总统套房里面的两个独立房间,根本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好不好?
假如没有发生自己春光外泄那尴尬一幕的话,整个行程就更加完美了。
林初一洗过澡后,脸上贴着面膜,然后抱着自己的熊猫抱枕躺在床上想着心事。
她很喜欢熊猫,任何和熊猫有关的东西都愿意收集。熊猫抱枕、熊猫钥匙扣、熊猫贴画、熊猫玩偶,甚至在她感觉到压力山大或者心情抑郁的时候就去视频网站看熊猫吃竹子,那圆滚滚肉乎乎的大眼睛萌物咔嚓咔嚓的嚼着食物,看着看着心情自然而然的就放松下来,整个人有种神清气爽的舒适感觉。
熊猫的存在,让你觉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吃一顿竹子」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的话,那就再吃一吨。
林初一外表平静,心里却是一团乱麻。
宫锦说她喜欢江来,宋朗也说自己喜欢江来,父亲不允许她喜欢江来......
糟糕的是,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江来。
什么叫做喜欢呢?仅仅是那样一次疯狂的旅行?
如果那样也叫喜欢的话......她和宋朗池雪等一群好友经常一起约着出去旅行啊。
听池雪说,女人喜欢一个男人会有几种形式的表现:会不自觉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引起他的注意。每次和他聊天,都意犹未尽,每一次相聚都不舍得分离。关心他,对他的喜好极其上心。
从这些角度来看,池雪确实是喜欢宋朗的。
因为池雪每次见到宋朗时,那喜悦满足的表情,那蠢蠢欲动的情绪,分别时那依依不舍的眼神,把自己的心事表露无遗。
可是,自己对江来也是这样的表现吗?
会不自觉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引起他的注意?这不可能。林初一每次见到江来不到十分钟,就开始如坐针毡,开始思考这样几个哲学问题: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为什么在这里?
每次和他聊天,都意犹未尽,每一次相聚都不舍得分离?
这更不可能了。哪一次聊天不是被他把天聊死让自己下不了台?至于舍不得分离是假的,舍不得再见倒是真的。
关心他,对他的喜好极其上心?
这一点儿倒是有据可查。可是,那是为了报答江来修复了童子戏水瓶以及为自己的餐厅想好了圣诞主题展览。所以,在听说江来想要去看雪香云蔚亭的时候,自己才立即把车停在了他的面前......
“所有的结论都不吻合。”把池雪的爱情理论和自己遭遇的现实情况这么一比较,林初一忍不住欢呼雀跃起来,高兴的把熊猫抱枕抛到空中,说道:“我不喜欢江来。”
得到了这样一个答案,林初一瞬间就身心愉悦,紧绷的身体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
「自己怎么会喜欢他呢?」林初一在心里高兴的想着。“那些家伙,怀疑我的品味。”
“萌萌,你说是不是?”林初一把熊猫抱枕举起在眼前,出声问道。
然后,她的视线就停留在了手腕上的那根红绳上面。
那是江来手上佩玉饰的红绳,因为自己发筋断了,头发披散,所以他解下玉佩把红绳系到了自己的头发上面。刚才洗澡的时候,她解开了头发,就顺手把红绳缠绕在了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