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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不够“他只是在跟自己较劲。”
埃利克正和新交的朋友琦玉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一起闲聊。
他并不喜欢跟别人说太多自己的事情, 所以,这次只是顺口抱怨了一下,没有涉及到更深的事情。
琦玉有可能发现了什么, 但从呆滞一般不带情绪起伏的脸上, 根本看不出来。
“听得出来,你们关系也挺好的。”他说。
“算了吧。”埃利克却是一口否认,“我和小鬼能有什么话可说,只不过是交换而已,能让我费多少心?”
“原来如此哦。”
话到此处, 就不再进行下去了。
银发少年坐在这儿, 双脚悬空碰不到地面,一双金眸直视前方,却显得颇有几分心不在焉。
旁边, 鸡蛋头的年轻男人也没事可做,目光向下,盯着在脚边打转蚂蚁就不再移。
他们实际上都是不喜欢罗里吧嗦地说话,更习惯了安静的人。
能像这样和平地凑在一起便堪称奇迹, 颇长时间都不开口,也纯属正常。
愿意说的,之前就已经说的差不多了。
莫名其妙来到异世界的琦玉跟埃利克提过自己那边世界的一些情况。
他说, 自己的世界跟这儿其实很像, 那边也有怪人, 还有没事找事侵略地球的外星人。
保护民众的英雄少不了, 那边的英雄也弄了个组织,组织内部就跟学校似的,需得按名次排序……之类的。
“这么说,你一定就是你们那儿的No.1英雄了。”
“不啊。”琦玉居然一本正经地反驳了:“我只是一个兴趣使然的英雄!”
言下之意,兴趣使然的英雄压根没想过要去协会报道。
在通过艰辛锻炼得到强大力量后,琦玉只是日复一日重复着“打工——打工路上遇到怪人——一拳轰死怪人——在被别人发现之前淡定离去——打工完回家”这一循环。
因为被他轻松ko的怪人数不胜数,速度又太快,以至于过去了这么久,没有一个人知道那些怪人都是琦玉解决的。
也因此,他根本没有出名,低调地住在只有他一个人敢住的危险区域,过着每日打打工吃泡面的穷困生活。
最大的兴趣是做英雄,其次,大概就是抢夺超市特价商品了。
埃利克:“……”
不得不说,埃利克被琦玉的描述骇然到了。
他颇为惊讶。
对方的人生境遇,如果是真的……
做了二十多年普通人的琦玉,通过艰辛地训练,才得以蜕变为实力难以计量的强者。
而他的训练,则是恐怖的——每天100下俯卧撑、100下仰卧起坐、100次深蹲、10公里跑!
“一年半,每天都这样坚持,哪怕刮风下雨打雷,也没有一天偷懒!就算是夏天酷热冬天严寒,也没有开过一次空调!看到超市的零食在打五折特价,也因为对身体不好没有买来吃掉!”
回忆起充满苦痛挣扎的往昔,琦玉捏拳:“就是因为咬牙把魔鬼训练坚持了下去,我才秃——不对,变强了!”
“…………”
“……怎么了?不会吧,难道你觉得我在开玩笑?”
“啊,不是。”
埃利克回过神,定定地打量着新结识的“朋友”,忽然摇头,笑了。
“你还真是厉害啊。”他感慨。
——太匪夷所思了。跟琦玉得到的力量相比,他付出的所谓艰辛,根本差之千里,不值一提。
“这可不是毫无基础的平常人能坚持下来的。”
——但是,如果想到,这是一个普通人为了“兴趣”而坚持所做的努力。不,是奇迹才对吧。
“我总算是明白,为什么会和你这么投缘了。只有实力的话,还不足以入我的眼呢。”
到此为止。
埃利克暂时放弃一定要跟琦玉一分高下的念头了。以后会,但不是此时。
“虽然知道你不是真正的小孩子。”琦玉微微睁眼,似是没想到埃利克会这么说。
他歪了歪头,忽然也笑了:“听到这样的话,还是忍不住有点点火大啊。”
在这之后,两人才交流了前面的轰少年的话题,再之后,各自发呆,独享公园里静谧的安宁。
“啊,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去便利店打工了。”
“哦,我也回去了。”
琦玉即使来到异世界,每日日常也跟以前几乎没有区别。
所以,他们非常平淡地分道扬镳,各去做各的事儿。
或许还有个细节可以一提。
临别之前,琦玉也对他说了一些良言。
“埃利克,既然遇到了好人,就别总是闹情绪,和他们好好相处,大哥哥我苦口婆心——”
“……结果你还是把我当成和那些小鬼一样的幼稚小鬼吗!”
这算什么良言!
深觉自己又又又被看低了的银发少年气愤不已,当即就甩手离去。
而在回去的路上。
他不否认,琦玉此人的经历,给他带来了颇为奇异的触动。
当然,只是在前面已有众多铺垫的情况下,牵引来一阵情绪起伏的引线而已。
“英雄”。
从以这幅羸弱之姿醒来开始直到现在,这个看似鲜明的词汇便始终萦绕在身边,让他不想熟悉也不得不熟悉。
身处的这个陌生世界,本身就是由英雄、英雄的敌人、憧憬英雄的人们组成的世界。
他一直认为自己与此地格格不入。
这不是他应当停留的地方,他也不应当在任何地方停下脚步,潜意识里便这般认定。
可是。
莫名有一种被“绊住”的感觉。
倒也不是被锁链锁住,缰绳套住,以及诸如此类的让他只是假想便厌恶无比的感受。而是更柔软的,更隐晦的,也更难摆脱的——
“……”
“所以说……可恶的家伙们,到底是怎么让我在不知不觉间欠下这么多人情的啊!”
大街上,银发少年突兀发出的震声让周围人纷纷侧目。
而少年显然无暇去管这些疑惑的视线。
微垂下的眼帘下,涂抹着浓浓一层黑影。但他很快抬眼,正西下的夕阳仿佛坠入了位于此处的瞳孔中央。
照常屏蔽掉周围的视线,少年逆流前行,纵使身影总是被行人遮挡,毫不停留的背影也那般引人注目。
埃利克来到了常去的那家快餐店门前。
和往常不同,快餐店的门并未打开,门前只贴着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店面转让”。
这家店已经不会再在这里开了。
老板家里出了事,本来在一个月前就该关门赶回家乡的,但他硬是为了某个理由多坚持了一个月,直到不走不行,才不舍地转让了店铺。
“原本以为你没处可去,不多照看一阵,我总是不放心。现在知道你有那么多好同学,我也就可以安心地回家啦。”
笑着说出这番话,老板利落地给不再孤零零的少年做了最后一个汉堡,连着可乐一起塞给他,这次就没必要再用冰块来换了。
最后的最后。
老板还塞给埃利克一个手机,说是自己多买的,反正没用,就给平时上学应该会派上用场的少年了。
态度坚决,不收不行。
然而。
手机不是老板所说的多买的,而是——那群小鬼,偷偷摸摸凑钱买来,让老板找借口代为转交的。
问他为什么会知道?
当然是听到的啊!
那群小鬼以为隔他二十米远小声嘀嘀咕咕,他就听不到声音了吗!
天真,可笑,也太小看他了!
“……”
“罢了。”
他瞥了一眼粘上灰的“店面转让”。
“再不行动,就要越欠越多了。”
而他,最讨厌欠人情。
……
还没到睡觉时间的夜晚,自然是做完作业的少年少女们最亢奋的时候。
一年A班的班级群,群消息刷得飞快,肉眼几乎跟不上更新的节奏。
今晚讨论的主题是,埃利克会不会收下他们买的手机。
买之前就非常地纠结,原因无他。
买得太贵不行,太便宜不行,是他们一起买的痕迹太明显不行,埃利克如果嫌弃不喜欢更不行。
纠结了很久终于豁出去买下来的这款手机,如果最后还是被嫌弃,那就太……
“应该不会被嫌弃吧?毕竟是全班投票出来的选择。”
“说不准啊,我们跟小学生还是有代沟的。”
“被埃利克看到你就完了哦峰田君!”
“哈哈哈哈,不过说起来,埃利克就是老吃垃圾食品,才会长不高啦。”
“完了完了,切岛君,虽然我也这么觉得,但你不能直接说出来啊。”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
“小小声,我也……”
“哈哈哈不要担心,埃利克又不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