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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小妞用纸巾擦着鼻血,说:“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大概是美国人的神经都比较粗,这小妞危险刚过便恢复了大咧咧的本性,有说有笑了,真是服了她。她自我介绍她叫朱莉,十六岁,在华盛顿某所私办学校里就读,明年就该为考大学作准备了,妹妹叫琳达,小她四岁,两个人刚旅游回来,没想到在地铁站里碰到了一群疯狗,要不是萧剑扬见义勇为,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呢。想到被一群面目可憎的混混包围时的场面,这个神经大条得可以的小妞也不禁打了个冷战,一阵后怕。
离天亮还有一阵子,有了刚才的教训,打死这两个小丫头片子也不敢再离开萧剑扬走出地铁站了,鬼才知道外面坏人是不是更多!姐妹俩对萧剑扬那敏捷之极的身手崇拜得一塌糊涂,围着他叽叽喳喳的问你是不是中国人啦,你刚才用的是不是中国功夫啦,你好厉害哦,你家在哪里,为什么要呆在地铁站,深夜都不回家……叭啦叭啦叭啦,一大堆的问题,十张嘴都应付不过来。
“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你这么厉害,是不是特种部队里出来的呀?听说只有我们的海豹突击队才有这么好的身手哦!”
“为什么你要呆在这种又脏又乱的地方里不回家?你的家在哪里?”
“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说话呀?哦,我明白了,你肯定是从中国偷渡到美国来的,没有证件,所以无处可去吧?”
“不要紧,只要你愿意,我爸爸可以为你提供一份体面的工作,或者给钱你回家的!”
这两只小麻雀叽叽喳喳,那两张小嘴一刻都不停,跟放鞭炮似的,时常弄得萧剑扬哭笑不得,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提起她们爸爸,姐妹俩都一脸骄傲,都拍着胸口说只要萧剑扬愿意,她们是可以说服老爸招他过去当保镖的,看不出她们年纪不大,还挺懂得感恩的嘛。对这类邀请,萧剑扬自然是拒绝。事实上绝大多数时候都是这两只小麻雀在叽叽喳喳,她们说了一百句,他都没有回一句,弄得小姐妹俩老大的不高兴。
那个扎马尾辫的小萝莉总是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但又百分之百的可以确定,他与她之间此前没有过任何交集。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真是奇哉怪也!
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慢慢的亮了,进出地铁站的人也慢慢的多了起来,小姐妹俩拉萧剑扬出去,说一定要请他吃一顿早餐表示感谢,而萧剑扬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再加上列车还要半个多小时才到,他也就不推辞了,带上行李和这两个小不点一起出去,在快餐店一人要了一份快餐,就在地铁广场外吃了起来。正吃着,朱莉的背包里传出嘀嘀嘀一阵响声,她放下手中的汉堡包,打开背包从里面掏出一部造型小巧的手机————对,跟大哥大这类抡起来拍人能把人砸开瓢的大家伙比起来,她手里那部真的算得上是小巧,才半斤重。这是高档货,用得起的人都属于不差钱的那种,昨晚小混混找她们麻烦还真是找对了。
朱莉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说:“爸爸打来的。”按下接听键,喂了一声,那头噼哩啪啦就是一通火力急袭,又急又快,焦急之情溢于言表。这个小妞没心没肺的笑着,等那头说累了,才把自己的位置告诉人家,然后结束通话,把手机放回背包,吹了个口哨,问萧剑扬:“先生,我的脸怎么样?还肿吗?”
萧剑扬说:“还有一点红肿,不仔细看真看不出来。”
朱莉有些沮丧:“怎么这么快就消肿了啊?我还希望继续鼻青脸肿的好让我爸爸找人废了那帮杂碎呢!”
萧剑扬让牛奶呛了一下……
美国人跟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真的很不一样……
又过了一会儿,一对美国夫妇急匆匆的跑了过来,冲在前面的是个标准的美国中年男子,腹部鼓起,鼻头的体积跟蒜头有一拼,带着阳光的笑容打老远就叫:“我的小宝贝,你们到底在哪里?”小姐妹俩把还没吃完的食物一扔就跑了过去:“爸爸,爸爸!”
那个大鼻头抱起琳达,用力亲了一下她,大笑着问:“怎么样,去纽约玩得还开心吗?”
琳达说:“开心!就是回来的时候碰上坏人了!”指向萧剑扬,“要不是那位先生打跑了那些坏人,我和姐姐可就惨了!”
朱莉恨恨的点头:“可惜光线太暗了,我没能看清那些坏蛋的脸,否则非报警让警察把他们抓起来不可!”
母亲温柔的责备:“不是告诉过你们不要赶夜班列车,尽量白天坐车回来吗?有没有伤着?让我看看!”检查了一下两个女儿,发现就朱莉的脸蛋有点肿,衣服被扯破了一点,没什么大碍,这才放心,对只顾着吃汉堡喝牛奶的萧剑扬说:“这位先生,是你保护了我的宝贝对吧?真的是……”当看清萧剑扬的脸后,她的声音突然哽住,震惊的后退两步,一脸不敢置信的表情。
萧剑扬也看着这个女人。当看清她的脸的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为什么琳达总会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了。她真美,即便已经四十岁了,依然是皮肤莹洁白嫩,眉如黛山,眸若晨星,嘴角挂着温柔的笑容,身段曼妙迷人,当他将眼前这个人与记忆中的影子重合的时候,惊讶的发现她几乎没有任何改变,依然是那么美丽、优雅,而优裕的生活更让她增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如果她出现在父亲面前,父亲肯定认不出她来了吧?当然,她也认不出父亲了,十几年的时光,一个还是那么美丽,另一个则像是中了恶毒的诅咒一样以惊人的速度衰老、憔悴,这对比鲜明得有点讽刺。
其实不用去看她的容貌,他就知道她的身份了,因为他就是在她的怀里,听着她温暖的歌儿慢慢成长的,那声音他太熟悉了,根本就不用去想,永远也不会忘记。小时候他不止一次在心里发狠,如果再遇见她,就指着她的鼻子狠狠的骂她一顿,六年前她从上海赶到湘西送他入伍的时候他心里的壁垒松动了一点,六年后再次相遇,他变得很平静,十几年来积蓄的怨恨与愤怒,似乎已经无法在他的心里掀起任何波澜了。他一口喝完杯里的牛奶,向她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声音有些沙哑:“照顾好你的孩子,别再让她们在深夜跑到地铁站这种乱七八糟的地方来,她们不会每次都有这么好的运气。”背上背包,转身就走,连招呼都没有跟男主人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