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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成带着大队人马赶到山脚下时,斥候队已经杀进了山寨贼匪们的聚义厅。
厅中的几位当家虽然奋起反抗,可一个个都喝的半醉,哪是斥候老兵们的对手。
“斩杀七个,余者丧胆求降。”
寨中聚义厅前的那块空场上,本来是晒谷子的,可此时却跪满了人。
三十六位好汉中剩下的二十九个全都跪在这,另外寨中百余男女老少虽然刚才都躲在自己的茅草屋里,可这会也都被驱赶出来跪在那里。
带领斥候队的队头是疤面赵贵,站在场上的他那疤面很醒目。
“这些人中,那个贼首是个逃兵,手里倒是有两下子功夫的,不过喝了个半醉被我一刀就砍倒了,余下的也是三两下解决,其余的便都跪地求降了。”
罗成目光扫过那些跪在地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说实话,这些人其实跟罗成家南山村的村民们没什么两样,一样的穿的破破烂烂,衣服打着补丁,面有菜色。
“留着干嘛,全砍了,首级拿回去报功。”一名老兵道。
斥候队教头缺牙老刘倒是笑着道,“咱们都尉可不喜欢乱杀人哩,还是听都尉发落吧。”
军中重首级功,斩首之功赏赐是很多的,也正因为首级功重,所以军中喜欢斩首。比起俘获以及冲锋、跳荡之功,斩首功是个人功劳,同样斩首多,集体也有功劳。
不过罗成确实不喜欢乱杀人。
好生生一条生命,既然已经放下了武器,那就没必要再杀了。留着哪怕做个奴隶,也比死人有用。
“杀俘不祥。”
罗成只能用这个理由来说服大家。
至于内心之中,他觉得人命还是比较重要的,哪怕他们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如果是在交战之时,他不会松懈,可既然战斗结束,又是另一回事了。
更何况,人命不但是宝贵的,人也是重要的资源啊。
隋唐的奴隶盛行,其中大量的奴隶就是来源于交战的战俘。
“不杀也太便宜他们了,总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们吧?”
“割掉他们一只左朵下来做为俘获的功绩凭证。”一只耳老张提议,他自己只有一只耳,因此后来打仗的时候,就喜欢割别人的耳朵。
据说有一次,他跟随张须陀在西南平乱,战后打扫战场,他拎了一袋子的耳朵回来,足有上百只。
“士信,你去割。”
老张把罗士信喊过来,因为看中士信的资质,老张之前便收了士信做他的弟子,传授的是铁枪战技。
士信来到人前,看看老张,又望向罗成。
“看什么看,去割。军伍之中,就讲究个勇和猛,不见血是不行的,但光有武艺也不行,你现在还是队头,要想让你的属下服你,你就得拿出表现来。你个头矮小,又年轻,好多人暗暗不服,现在你当大家的面,把那二十九个贼匪的耳朵各割一只下来,让他们瞧瞧你的胆色!”
本来罗成还想制止老张的,结果听他这么一说,觉得也有些道理。
士信人是憨厚了一些,又年轻,现在带着大盾飞枪队,确实有些不好带。毕竟大盾飞枪队的队员,全都是选的那些高大健壮之人,士信小小个子站在他们前面,倒有点像是鼠立猫前了。
“去吧!”
士信见罗成也让他去割,便再无犹豫。
“哦。”
他拔出腿上的牛耳尖刀,走到那些跪在地上的家伙面前,“我会很快的,不会很疼的。”
那些贼匪们早吓的破了胆,几个老匪都在刚才被斩杀了,剩下投降的这些本就是些后来入伙的,不论胆识与勇气都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