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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林铁手还不是林铁手,轮椅男人也不坐轮椅。
林铁手本名叫林学,和轮椅男人钟铭是一个头磕在地上的兄弟。
不同的是,钟铭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十七八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而且很会读书,如果不是赶上上山下乡的年代,他会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钟母本不愿意儿子去的,钟父可不这么想:年轻人锻炼一下也好,就这样,钟铭开始了他的插队生活。
跟他相比,林学就没那么幸运了,他没有耀眼的外表,花费大量精力讨生活的他成绩也一般,他是孤儿,饥一顿饱一顿,很多时候要靠钟铭接济,所以钟铭插队的时候,林学理所当然的就跟他一起去了。
他们是在插队的村子里遇见苏云的。
那时候的苏云算不上顶漂亮的,但从大城市出来的她见识要强得多,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头发很亮,样式最简单的衬衫也能穿出很时尚的感觉。
林学第一眼看到苏云,就再也移不开眼睛。他开始帮苏云干活,想方设法的接近苏云。
但是对于苏云,朴素的林学并不能入她的眼,她的男朋友应该是才华横溢,风度翩翩的男人,就像电影里的一样,“林学,你看过电影吗?”苏云偏着头笑的时候会有两个酒窝。
林学确实没有看过,那时候他还在为一顿饱饭发愁。随着林学的摇头,苏云对他进行了最后的宣判:“我们不合适。”
乡下的生活对于钟铭来说并不困难,白天他将干活当成体育锻炼,闲下来的时候他就看书,或者到处走走,他为人谦和,有礼貌,大家对他很友善,照顾城里的娃子,脏活累活不让他动手,对于那些看到他会脸红的女孩子,钟铭很淡定,家里早就为他定了亲,女孩门当户对,只等他们到了年龄就完婚。
唯一让他有些奇怪的是林学的状况,每日惶惑不安,心事重重,这种状况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恋爱了。
林学在钟铭的逼问之下,承认他喜欢上一个姑娘,但人家对自己并没有意思。
于是在钟铭的帮助下,林学开始追求苏云,钟铭将带来的书交由林学转借给苏云,并开始捉刀替林学写情诗。
苏云逐渐开始对林学改观,开始接受这个外表并不出众但满腹才学的男人。
故事往往是由巧合开始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也只是一步路的距离,一句话的交谈。
轮到苏云去挑水,她在井边滑了一跤,眼看就要和大地亲密接触,被一个人从后面抱住。抱她的人正是在井边看书的钟铭。
桶里的水溅湿了两人的衣服,苏云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抱着,没有任何不快,反而脸不可抑制的红了。
“你没事吧?”钟铭很快放开了苏云,他皱眉看自己被水湿了的衣服。
“没……没事。”离开钟铭的怀抱,苏云开始觉得冷。
“没事就好,回去吧,别着凉。”钟铭犹豫了一下,将苏云的水桶重新打满,帮她挑了回去。
苏云捡起地上钟铭丢下的书,满脸通红的跟在后面。
钟铭将水放在苏云的院子里,转身就离开了,苏云甚至忘了跟人家说一声谢谢。
钟铭走后,屋子里的小姐妹跑出来,打听那个男人是谁,“他可比那个林学强多了。”
一句话,触动了苏云的心事,这才是苏云心目中男朋友的标准。苏云翻开手里的书,上面有力的两个字:钟铭。
钟铭,是他的名字吗?苏云抱着这本书,辗转一夜未睡。
第二天,她打听了钟铭的下落,要找他很容易,苏云借口还书,在钟铭那里呆了一下午,两人交谈的很愉快。
苏云出门的时候,遇上林学,林学很高兴:“你是来找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