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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斯马特并不知道曹小川是什么心理活动,他只知道这个中国人跟自己杠上了,虽然这件事情是他挑起来的,可斯玛特一点也不后悔。
他也是他们那一块区域的天才高中生,他一开始设想自己来俄克拉荷马就是当老大来的,这个破大学今年来成绩差的感人,自从布雷克.格里芬走了之后,几年来俄克拉荷马大连十大联盟都没打进去过,谁特妈能想到自己来这么一个破学校都会给人当背锅的二把手?而且曹小川还是一个黄种人,这是最关键的因素,在他印象中,好像还没有一个黑人是在大学里给中国人当副手的,他自然也不能开这个先例!
刚才自己那次进攻没打成不要紧,因为他本来就不是擅长进攻的好手,斯马特给人记忆最深刻的地方还是在于他强硬的防守,高中时期只要是他对位的球员,没有几个是能生活自理的,外界也把他看做是进攻加强版的托尼阿伦,无论是防守的意识还是强硬铁血的态度,他都跟那位“科比终结者”很想像。
所以斯马特也想要凭借防守找回场子,刚才曹小川怎么让自己难堪的,他这次要加倍加量的还回去!
曹小川把篮球扔给斯马特,斯马特又快速把篮球拨了回来,然后迅速降低重心摆出了一副认真防守的姿态。
他也不是单挑的新手了,斯马特知道很多人都会在这个时候使坏,利用刚刚接球时正常人产生松懈的瞬间发动突袭得分,他表示机智这种人他见过的太多了,自己是不会给这个中国人轻松进球的机会!
然而任凭斯马特在神经紧张、全神贯注,对面持球的曹小川也没做什么特殊动作,他反而慢悠悠的瞄了瞄篮筐,顺便看了看离自己差不多有一个半身位并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小黑鬼,在确定了半天对方没扑出来的意思之后,他抬手就把皮球给丢了出去。
曹小川的投篮姿势非常优美,他上半身的投篮手势堪称教科书般标准,两个手的大臂和小臂都成90度夹角,而下半身则堪称飘逸,曹小川曾经有段时间疯狂迷恋前火箭球星麦克格雷迪的标志干拔投篮,对方的剪刀脚自然也被他模仿了个七七八八。
好吧,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关注曹小川的投篮姿势好不好看,斯马特自认为自己的防守站位没有问题,他站在三分线里面一步的地方,而曹小川站在三分线外面两步的地方,那里离篮筐至少有22英尺,除了库里、安德森和戈登这一小部分nba球星,斯马特想不出还有谁会在这个位置直接拔起来投篮的。
他不可思议的目光随着皮球优美的轨迹移动,一直追随它滚入篮窝,翻起一道漂亮的水花,斯马特的眼神才变得呆滞起来。
场边的观众球迷顿时响起了山呼海啸般的叫好声,尽管这些观众知道自己不该为一个中国小子加油呐喊,这不是灭自己士气涨别人威风吗?
即便曹小川和斯马特都是美国国籍,而且从爷爷辈就移居美利坚的老曹家人按理说应该也算老美国人了,可黑人白人还是会把斯马特当做自己人而把曹小川当做外来人,这美国佬歧视亚洲人已经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歧视了,更别说现在中国人崛起了,觉得自己世界霸主受到危险的美国人只会在这方面变本加厉。
要不然曹小川童年的时候怎么会被欺负的那么惨?他一直对美国佬没有什么好感,那些白皮猪和黑鬼!当然,现在要是有个漂亮的白人妞免费对他投怀送抱的话,曹小川估计十有八九还去会跟她们上床的,但那是抱着报复心态去上床!毕竟是自己去拱别人家的白菜,他多拖着一个就代表那群美国佬多了一个单身狗,他要是能拍拖到美国一半的美女,那美利坚白人很有可能就要因为无法繁衍后代而自然灭亡了!
不过把话题说话回来,尽管他们心里更把斯马特当做自己人,可是曹小川刚才的投篮实在是漂亮了,不管是从手型、滞空、投篮时的气质、球飞行时的轨迹来评判这球都能算是“美如画”的标准,对于这种好球,哪怕那帮喜欢挑事情的老美,也会毫不吝啬的送上自己的喝彩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