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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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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迈出的第一步,就像莫扎特三岁摸琴的那一刻般,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天赋所在,人生向往。

不过后来的事情并没有那么顺利,当我浑身是血回到家里时,我父母的表现令我十分不安。

好在我几周后解决了这件事,也同时完成了两例以人类为标本的实验。

处理尸体没有花费太多力气,我从小就是个十分强壮的男孩儿,不过说起来,直到最近我才听说有个很好的办法,就是切碎了喂猪。

这算什么?这消息太伤人了,我这挖了几十年坟的人到底算什么?

记得有一次,我在迈阿密的沙滩上刨坑,当时是凌晨两点,我有两个满满的行李箱要处理,血都已经开始往外渗了,谁知道刚开挖不久,我竟然挖到了东西,猜猜是什么?

没错,是该死的尸体,是的,我去弃尸,却在他娘的几英里长的沙滩上,一个随机的地点,几铲子下去,挖到了尸体。

这就好像你在荒山野岭里突然肚子疼,刚找了个草丛蹲下来,却发现这儿已经埋了一大坨屎,还是形状非常猎奇的一坨稀屎。

我得告诉你们,迈阿密那地方的黑手党,穿着可笑的花衬衫,个个儿以为自己是老电影里的冷血硬汉,但事实上,这帮混蛋最多算是半职业流氓,他们用几个愚蠢的蛇皮袋把死人一裹就埋沙地里了。你们以为自己在火车站鼓捣黄片儿呢?有种你干脆用草席啊?看看哪个先臭出来。

我只能把那个坑填上,另外换个地方,猜猜怎么着?我刚拖着箱子跑了不出二百米,就看到两个穿着花衬衫的傻x正在一棵椰树下挖坑。

那天晚上,我多埋了两个人,对,这就是我要说的,随地大小便的人,我就把他们推进粪坑里,盖上盖子。

言归正传,刚才的故事只是想说明,这个星球上的空间实在是太珍贵了,我们要善加利用,到处乱扔东西是不文明的行为。

反正如今我也不得不承认,喂猪确实是个不错的方法,至少比自己吃掉好很多,有段日子里,我也试过那么几回,真是非常糟糕的回忆。

等等,那是什么声音,有人进屋了……这脚步声……一个、两个、三个……一共有五个人,是警察吗……果然这地下室的隔音还是太差,也不知是被谁给发现的。

屋外估计还有后援部队,杀光他们以后,在这城市里也待不下去了吧。

其实首尔的气候还是不错的……算了,去欧洲吧,十年没到过那儿了,风头总该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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