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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迪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自己目前是在一个阴暗的地牢里。
整间监牢是由石头砌成, 就只在墙面的高处留了一块砖大小的缝隙当做窗, 能让稀少的光亮钻入其中。此外,牢房里没有床, 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就只有铺在地上的几层烂草根,还有——才从烂草根堆上睡醒的他。
对于这里的恶劣环境,埃迪表示很介意。
他当初仰头倒下就睡过去了, 对自己醒来之后会怎样毫无担心, 当然,也更不担心自己直接睡在没有遮拦的野外会被野兽或者猛禽当做尸体吃掉。
现在醒了,发现自己没在野外, 而是在不知位处于哪儿的“室内”, 埃迪盘腿坐起来,只一想,就猜出了个大概。
“唔, 恩奇都不舍得让我流浪街头, 才把我带回来啦。”
他先是喜滋滋地想,随后, 神色又严肃了起来。拧起的眉毛可以看出对某个路人的嫌弃。
“现在这种情况,肯定是那个吵死人的金毛小子从中作梗。切, 幼稚。”
埃迪觉得事实十之八九就是这样。
而且, 他还真的没猜错。
花了大约几分钟的时间, 埃迪很努力地想要在脑中把那个幼稚的金毛小子的脸勾勒出来, 等会儿出去才好认人。然而,很不幸的是,他……
除了依稀记得那小子的笑声出奇地吵,有一头倒立的金毛以外,其他的竟然全无印象了。
这——这,大概也能够说得通。
因为他全程都看恩奇都去了。
而杵在恩奇都旁边,像个大灯泡似的金光闪闪、按理来说存在感应该更强烈的男人,他连这人的正脸都没看清楚。
埃迪:“……”
埃迪:“算了!先吃饭!”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他的“睡”,基本上确实跟普通人类每日必需的睡眠相似,但还是有不同之处。
不同就在于,沉睡对于埃迪来说,更像是一种身体自我修复的必要的形式。
他的双臂断了,肋骨也断了两根,其他地方还有多处伤口。这样的伤势放在普通人身上,虽说还达不到致命伤的程度,但也需要几个月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慢慢地完全康复。
他就用不着这么久地折腾,更不用治疗,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顶多十天半个月,醒来之后,断掉的骨头早已自动接上,伤口早已不见踪影,又是精神奕奕、能够再跟魔兽轻轻松松单挑一把的好汉。
对于这个可以称作不可思议的能力,把埃迪带回乌鲁克的吉尔伽美什王自然也察觉到了。在埃迪还在昏睡时,王就神色不明地评价了一句:
“看来,本王捡回来了一个比芬巴巴还要恐怖的凶兽啊。”
当然了,就凭埃迪此时此刻还蹲在王城的大牢里这一点,吉尔伽美什到底还是没有在把“凶兽”捡回来之后,又把反悔“凶兽”重新丢到荒郊野外去,也不知道日后他会不会后悔。
总而言之——
疗伤归疗伤,在埃迪看来很是方便的这个能力,只有一个缺陷。
那就是,从熟睡中醒过来之后,他都会感到很饿。
无论在哪里,也不管周围的环境是好是坏,埃迪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
牢门还是紧闭着的,但是,由几根细木桩子组成的这扇牢门——实在是太弱了,面对全世界最强的男人,想拆开只用一根手指头就足够了。
“哐当!”
埃迪也就毫不客气地把门给拆了,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这边搞出的动静不小,守卫的士兵和狱卒自然都听见了,可不知为何,他们全都像是没听见一般无动于衷。就连埃迪光明正大从他们眼前走过的时候,也都当做没看到——
哦不,没有当做没看到,而是更加过分地,主动对埃迪说:“浴室在那边。”
殷勤地抬起手,直通浴房的路就显露出来了。
“?”埃迪一挑眉,居然也不诧异,相当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哦,知道了。”
接着,他便将光明正大的姿态保持到底,当着无数人的面,找到了一个已经放好了热水的水池。
身上又是血又是泥的衣服全都脱掉丢到一边儿,埃迪爽爽快快地给自己洗了个澡,再出来时,换洗的衣物也给他准备好了,同时由人送上来的,还有非常丰盛的午餐。
“哎呀,挺不错的嘛,谢了!”
他也像是不知道客气的,往桌后一坐,就豪爽地吃了起来。没过多久,满桌的饭菜全都一扫而空,让负责送菜的侍女不由得目瞪口呆。
——王一定要留下的这个外乡人,也太……
——不过,他也真的很……和王相比……
——哎呀哎呀,别说了,得把他的衣服送去洗干净才行。
在门外响起的小声低语,似是还隐约含羞。而被她们私下议论的当事人在里面听得清清楚楚,却面不改色。
牢房所在的地方是王宫之内,他洗澡和吃饭的地方,自然也在王宫。
埃迪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国家,当然,也没有必要知道得那么清楚。
他任由侍女收走自己从老家穿着过来的衣服和斗篷,换上的这个世界的服饰很有特色,许是与本地的气候有关,从上到下都没有多少布料。
而且,额外的缺陷,很快就显露得分外清晰。
也无怪方才那些侍女会在暗处悄悄地议论,先前那脏兮兮的模样暂且不说,当埃迪把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出现在其他人的视野中之后——
这个男人的全身上下,都给人带来极为强烈的侵略感。
任何初见他的人,对于他的印象都不会是他有多么英俊。他就像是一把利刃,无论何时,都将锋芒肆无忌惮地展露而出。
他又高大,强健的身躯之上肌肉分明,似乎蕴藏着极其可怕的力量。
也因此,侍女们为他准备的衣服就显得很不合身了。
穿着不合身、很勉强地贴在身上的短衣短裤的埃迪倒是满不在乎,吃完饭,就把整个王宫翻了个遍。他想找恩奇都——和恩奇都同行的那个金毛小子暂且排在第二的顺序,找不到恩奇都,找他也行。
然而,就是这么不凑巧,两个人都没找到。
此时大概刚过了正午,太阳没有云层遮挡,投下的光芒还很灼热。
埃迪抱着手,在太阳底下沉吟,沉吟完,随便逮了一个路人询问。
“知道恩奇都在哪里么?”
“恩奇都大人……和王在一起……”
“王?王又是谁?”
“这个——”
被他逮住的路人冷不防对上一双金色的眼睛,大抵有些胆战心惊,哆嗦了半天,才把话讲清楚。
埃迪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被他一口一个金毛小子叫着的男人,也就是那个“王”。
“吉尔伽美什”正是王的名讳,他将王座分给恩奇都一半,让两人一同掌管国家,恩奇都是他最看中的挚友。
埃迪恍然:“原来是朋友啊……”
他明白了。
路人还在紧张地等着后文,对上这个没见过的男人,让他感到了无穷无尽的压力,以至于没得到后续一动都不敢动。
然而,就在这时。
“谢啦,哥们,你真是个好人啊!”
路人:“不不不不……咦?”
埃迪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心情非常好,此时抬手高兴地拍了拍这个好心人的肩膀,完全没注意到对方其实是被他吓傻的。
他这就去找恩奇都了。
也没有花费多少时间——不对,还是浪费了一点时间。总而言之,之后埃迪在王宫背后的一片颇为空旷的场地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这个场地,显然是故意被修整成了平地。地面除了零碎的砂石,就是无数长期留下的划痕或者坑洞。
埃迪最想看到的是美丽的恩奇都,但这一回,他却是没能像第一次那般,将自己的注意力完完全全地放在恩奇都身上,而忽略掉另一个人。
因为,恰恰不能忽略。
宛若斗兽场的场地之中,金发赤眸的王神色冷漠,刚刚收回了手。
那被强行拖来供给王打发时间的异兽连哀鸣声都未来得及发出,便轰然倒地。
吉尔伽美什没有给这个无法让他提起半分兴趣的异兽分去一丝一毫的眼角余光,他看到了埃迪,赤眸中总算出浮现出了点点可以称得上明亮的异色,言语十分倨傲。
“醒了啊,杂种。不会是知道本王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这才识趣地主动找过来吧。”
埃迪也抬眼看了过来,目光竟是同样在闪烁。
“我得先跟你说一声道歉。”他开口。
吉尔伽美什:“哦?”
“真是对不起,虽说之前不可避免地被美丽的人吸引了心神,但至少,应该跟你打一声招呼,也问一问你的名字的。”
埃迪的道歉,是发自内心的真心话。
在这里重新看到吉尔伽美什的第一时间,他就意识到,这个男人很强,隐藏在言语与神色中的自信并非是不自量力,吉尔伽美什确实有这份底气。
所以,埃迪需要先为自己的不尊重道个歉。
然后——
“打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