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
于渺渺想问为什么,又怕他不想回答,犹豫了半天还是试探性地开口:“我最喜欢狐狸。”
颜倦闻言,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很多人都喜欢这个角色。”
在那本举世闻名的童话书里面,狐狸曾经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骇,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独一无二的,对你来说,我也会成为世界上唯一的。”
如果可以,于渺渺也想像勇敢的狐狸一样,跟颜倦说,请你驯养我吧。
因为驯养,等于我们彼此需要。
可是此时此刻,她只能维持着笑容,然后揭过这个话题:“快要期中考试了,你也是来图书馆复习的吗?”
“不是,”他摇摇头,“我来看书。”
说完,颜倦抬眼看她,一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有犹豫神色,半晌,终于还是开口,“谢谢你送我的草莓牛奶,如果复习的时候遇到难题,可以过来问我。”
***
于渺渺上楼重新回到自己座位的时候,乔笙已经被练习卷折磨得奄奄一息。
她抬头,气若游丝:“渺渺,你去哪儿了,怎么才回来?”
于渺渺打开一本数学辅导书,道:“学不下去了,到楼下看了会儿书。”
乔笙不疑有他,抱怨了几句她连错三遍的数学题,然后翻过一页草稿纸,认命地开始做第四遍。
于渺渺把辅导书翻到自己上次写到的地方,可是无论怎样,都无法再全神贯注。
视线里那些字迹清晰的数学符号全都碎成点,然后在偏黄书页上,模糊勾勒出他的模样。
刚刚颜倦离开之前,跟她说,如果复习的时候遇到难题,可以去问他……
于渺渺咬唇,终于还是偷偷笑起来。
天色逐渐黯淡,透过窗户可以看到晚霞已经将天空烧成红色,收拾书包离开图书馆的人也越来越多。
直到夕阳西沉之际,乔笙做完习题,终于有心思闲聊:
“渺渺,你知道期中考之后,我们学校马上就要举行运动会了吗?”
于渺渺摇头:“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乔笙却很有兴致:“虽然我对体育也没兴趣,不过按照惯例,到时候班上大半的人都要参加的。要我说,为了避免被选去跳高扔铅球什么的,还不如一开始就积极点报个200米或者长跑接力,毕竟除了跑步,我对其它的运动一窍不通。”
“你还是先想想怎么捱过期中考吧。”于渺渺笑,眼神里却微不可见地多了几分期待。
她有点想问乔笙,知不知道颜倦参加什么项目。
可话到嘴边还是作罢。
有些时候,于渺渺很羡慕乔笙,喜欢一个人喜欢地这么明目张胆。
她就不敢。
因为她太过自卑,因为他太过耀眼。
于渺渺感觉得到,颜倦有一身傲骨,也有一面围墙,将其他人全部阻绝在外。
他在其中,独善其身。
***
凌晨12点左右,于渺渺写完所有作业,又做了套数学题,熄了台灯,打算上床睡觉。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始终没有睡意。
半晌,终于认命地下床,偷偷打开电脑搜索《小王子》。
豆瓣里有一篇读后感:
小王子看到一座盛开的玫瑰园时,他非常伤心。因为在B612星球时,他的玫瑰对他说谎,说自己是宇宙中一朵独一无二的花。
不过,狐狸却告诉他,她们和他的玫瑰虽然类似,但因为他给他的玫瑰盖过罩子,因为他给她竖过屏风,因为他给她除过毛虫,因为他听过她的埋怨、吹嘘,甚至她的沉默,所以他的那朵玫瑰在世上是惟一的。
他在玫瑰花身上耗费的时间,使得他的玫瑰花如此重要。
所以爱情不在于皮囊,是因为你的付出,才使它重要。
……
于渺渺有些晃神。
颜倦喜欢玫瑰,是不是代表着,他赞同这种感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