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之所以叫临海市,那是因为这城市的边缘部分便是一条很长的海岸线,在这海岸线上,有大大小小的渔村,这里的很多人世代就是靠出海打渔来维持生计的。
凤姐带着秦可来到了一处渔人的码头,码头的边上是一条夜市街,眼下已经临近黄昏,很多当地的渔民和工人三五一伙的在这里吃饭消遣。
摩托车停到了一处店面不大的小吃店门口,小店的装潢很老旧,显然是开了很长时间的老店,眼下店中的人还不算多,凤姐领着秦可找了一处位置坐了下来。
“老板,炒点新鲜鱼虾,另外在来两扎啤酒。”
凤姐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语气随意而自然。
“呦,是小凤来了,等着,我亲自给你做。”那老板是个秃顶的中年人,看到凤姐后,一脸热情的招呼道。
“呵呵,贵叔,麻烦你了。”凤姐对那秃头老板应道。
“噗,小凤,这称呼倒是挺亲切的,貌似你和这老板认识?”秦可听到那秃头老板居然成赫赫有名的飞凤堂帮主“小凤”,不禁有些哑然失笑。
他倒是看不出这凤姐到底是那里“小”,是年龄,胸脯,还是……屁股。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父亲经常来这里吃海鲜,这里的老板一直都是叫我小凤的。”凤姐白了秦可一眼后说道。
“对了,别人都一直称呼你为凤姐,你的真名我倒是还没听人说起呢。”秦可好奇的说道。
“我本名叫林晓凤。帮里的都喜欢叫我凤姐,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就好。”
“虽然我不是你们帮的人,不过你年龄似乎比我大点,那我还是叫你凤姐好了。”
此时的秦可一脸慵懒的靠在椅子之上,海边的气候很好,眼下正是最凉爽的黄昏时段,一阵海风吹过,秦可顿时感到阵阵的心旷神怡。
而坐在他对面的林晓凤,头发则被海风吹的有些散乱,缕缕青丝拂过她那清丽绝伦的脸庞,有种说不出来的美感,看的秦可不由的一怔。
在秦可看来,他有些想不通为什么凤姐会走上黑道这条路,江湖上的打打杀杀向来是男人的专利,而像她这样的既有美貌,又有智慧和实力的女人,应该有更绚丽的路途等着她。
林晓凤看到秦可似乎是若有所思,随即问道:
“你小子在想什么呢?”
“其实凤姐,我心里一直很疑惑,你为什么会选择当这飞凤堂的帮主。凭你的实力,应该能有更安逸的选择。莫非你天生就喜欢打打杀杀?”秦可随口说道。
林晓凤闻言,叹了口气说道:
“其实,有些事情,你是没得选择的。”
“没得选择?什么意思,难道是有人逼你当这个帮主不成。”
“你当真想知道原因?”
“是的。”秦可的肯定的答道。
“是这样的……”林晓凤开始给秦可讲起了她的事情。
原来,林晓凤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自幼丧母,在她七岁的时候,随着父亲来到了这临海城,在北城的庙街上开了家杂货铺维持生计,并就此定居了下来。
当时在庙街之上居住和工作的人,几乎都是穷苦的外乡人,这些人原本就收入微薄,还经常受到北城黑帮的敲诈勒索,日子过的相当艰难。
而林晓凤的父亲林龙看到这种情形后,开始将原本一团散沙的这些外乡人渐渐的整合在了一起,成立了个庙街同盟会,以此来抵抗黑帮的压迫。
由于林龙人比较仗义,而且还有一身的好功夫,所以被这群外乡人推选为了大哥,在这北城黑帮的几次火拼中,都表现的颇为勇猛,时间一长,林龙在这庙街上便有了相当高的威信。有不少穷苦的外乡人都开始投靠起林龙,而最初的那个庙街同盟会也改名为“飞龙堂”。
随后的几年中,在付出了一些伤亡后,林龙的飞龙堂渐渐在北城有了一定的实力和名头,尽管如此,但飞龙堂和临海的四大家族面前,依旧是不值一提。
不过好在当时四大家族相互争斗的比较厉害,所以没有人顾及这小小的飞龙堂,而林龙也没有扩张的野心,一心只想着坚守这庙街的一亩三分地,所以此后的几年中,整个庙街倒是风平浪静,人人安居乐业。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由于四大家族彼此间都无法吃掉对方,所以暗地中划分好各自的地盘后,就偃旗息鼓,而庙街处在北城,正是唐家的地盘,唐家自然不会容忍自家的地盘上还有其他的旗帜,所以双方又开始了刀光相见。
在林晓凤十七岁那年,父亲林龙在外出的时候中了唐家一手操纵的黑帮“天胜门”的埋伏,身中数十刀当场身亡,趁着飞龙堂群龙无首之时,天胜门便杀向了庙街。
悲愤之下的林晓凤手执父亲留下的两柄日本刀,一人接连砍死砍伤了数十人,这大大的鼓舞了飞龙堂的众人,最终飞龙堂齐心合力,杀退了天胜门。
这一战,成就了林晓凤“双刀凤姐”的名头,而又因为他是林龙的女儿,林龙虽然已经死了,但余威仍在,所以,林晓凤在众望所归之下,成为了堂主,而飞龙堂也改名为了飞凤堂。
林晓凤原本不想当这个帮主,但她毕竟在这庙街生活了十多年,这庙街就是她的家,她有义务保护这里的人们。而堂中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只得背上了这个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