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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柔和陈晋庭的婚礼如期举行。陆芸最终没有找罗森给他做搭档,陈晋庭的表弟来补缺。还好,两人相处愉快。
之柔挽着陈晋庭的胳膊巧笑嫣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接受亲友的祝福。她脸上绽放的幸福的表情,比七年前和沈亦结婚的时候更加灿烂。
他们在宣读誓言,交换戒指。
我站在林恒的旁边,伸手过去挽了他的胳膊。有那么一刻,我错以为今天是我和他的婚礼。我第一次穿了十分正式的礼服,一条白色的及膝抹胸裙子,化妆师为我做了精致的妆容,却没能掩住我眼里流露出来的落寞。
偌大的宴会厅里满是洋洋的喜气,当之柔大声的说出“我愿意”的时候,眼泪和着亲友的欢呼声一同落下,陈晋庭情不自禁的拥住之柔并且在亲友的怂恿下亲吻新娘。我扯了纸巾迅速抹去眼角滑落的泪,为之柔高兴的同时,我感到无比的悲伤。
我知道,林恒永远给不了我哪怕一个简单之极的婚礼。
他对我说不了那三个字。
听见我哭,林恒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时,我小声的呢喃了句“你看,他们多幸福”。我没有去看他的脸,却明显感觉到他握住我的手紧了紧。那一刻我真正绝望了。
我本来想问一问他是否愿意娶我。如果是,那么我愿意抛开过去的一切和他好好生活,不管有多少宋念青多少红玫瑰,我都不在乎。可那一刻,我清醒了。他不会,他不会娶我。
我不能再在没有痊愈的伤口上重新给自己一刀。
转身抹泪的时候,在人群的角落里,我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眼睛跟着他的脚步去,转弯的时候看到了他的侧脸。
我的天,是沈亦。他来参加之柔的婚礼?之柔邀请了他?
不对,之柔是不可能邀请他的。
那他?
我看着沈亦离开的背影,他侧脸上落寞失望的表情,我忽然明白他脸上的失落来源于何。我不由得感叹,爱情究竟是什么?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失去了方明白后悔?
那林恒是不是也一样?
我回过头愣愣地看着林恒,心里五味杂陈。
婚宴散场的时候,之柔换了我送她的旗袍出来送客。我看到她微微隆起的小腹,那里正孕育着一个小生命。之柔过来抱我,我附在她耳边说,你一定要幸福,做幸福的妻子,幸福的妈妈。
她伏在我肩头抽泣,她说,“莫林,你也要幸福。下一次该轮到你了,即使结婚了,我还是你的伴娘。”
我泪中带笑,点头,然后拉了陈晋庭过来,“照顾好之柔,你们要永远幸福。”
陆芸为她挡酒喝得烂醉,陈晋庭找人把他送到房间休息,我和林恒打道回府。想来,是不能和她道别了,后悔刚刚没有拥抱。
这些年,陆芸帮我太多。
回去的路上,我和林恒谁也没有说话。很明显,我们各怀心事。刚进门我就抱住了他,脱了高跟鞋踮起脚来吻他,疯狂的吻他。我发誓,我从来没这么热情过。
他也疯狂的回应我,一只手扶住我的腰,一只手开始拉礼服的拉链。
那天晚上,我和林恒疯狂的做,反复几次。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去让他感知我的存在,我在他的肩头狠狠地咬了一下,我要他记住我。我狠狠地咬着,因为只有疼痛,才能刻骨铭心。
凌晨三点的时候,林恒已经睡着。我起身穿了衣服去书房拿了纸笔给他写信。
林恒:
我曾经下过无数次决心说离开你,这一次,我真的做到了。
我原本以为我们之间缺少的只是时间,所以我十二年来一直站在原地,等待你回头。我以为你会回头的。而只要你一回头,就会发现我,站在原地等着你。然而,一切只是我以为。
很久很久之前你对我说过,莫林,我被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吸引。终于,你遇到了宋念青,那朵深深吸引你的红玫瑰。自毕业后,多年不见宋,但我知道,她还是和高中那会一样,漂亮,大方,热情,开朗。你说你喜欢她的热烈、骄傲和野心。而这些你喜欢的她的东西,我身上都没有。
林恒,我们认识十几年。爱上你是件自然而然的事情。我至今记得刚进高中的时候,你在校园里那棵香樟树下踩着那些从树缝中洒落下来的阳光时的样子。穿着白衬衣的你,刻画在了我十六岁的心里。自那以后,再没离开过。我想你一定不记得,开学第一天,我站在大门口,你妈妈过来问路,我回答不知道后你还是给了我一个明眸皓齿的笑容。
你知道吗?那个笑容,我铭记在心里。就想一个烙印一般,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吧。
林恒,我是个长情又恋旧的人,很难喜欢上一个人,一件东西,但一旦喜欢上了,就义无反顾,一条道走到黑。所以这些年一直没办法让其他人取你而代之。上次你走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应该放弃了,但是,但是我又收到了你的简讯。我的执迷不悟,或者说,我对你的眷恋和舍不得,驱使我再次接纳你。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挺犯贱了,总是拿爱当借口抛弃自尊。
后来我想过,如果,那天没有收到你的简讯,如果我没有回去给你开门,如果我们没有开始,也许现在我不会这么痛。
但是那里来的如果呢,时光不可能倒流。假若时光能够倒流,那么这一切都不会显得如此珍贵,疼痛也不会如此深刻。
林恒,我不可能忘记你,但是我知道,我可能不会再爱你了。假若有一天我们再见面,我会微笑。那个时候的我不会再为了你而难过着急。我会像面对陌生人一样,面对你。那时候我可能已经学会更爱我自己一点,毕竟这些年,我真的太委屈自己。陆芸他们总是说我为你付出了所有,义无反顾,而在我看来,那是我爱你,我爱你,所以我心甘情愿为你做所有事情。
也是因为我爱你,我的爱便成了你手中的刀,一刀一刀,深深次刺痛我。
然而我很清楚,爱情这件事从来都是强求不得的,我们之间没有谁对谁错,你足够好,你只是不爱我而已。
真的,你足够好,你只是不爱我。
林恒啊,我知道你将要离开我,回到你的红玫瑰身边去。所以,这一次,我先走。总不能每次都是我看你的背影离开,是不?我也有我的骄傲和自尊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