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前世的记忆,今世的经历,混在了一起,溶于一片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古怪世界当中。
熊熊的烈焰中,巍峨的宫殿轰然倒塌。
喷溅的鲜血,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苍茫大地上,鲜血汇聚成了河流,滚滚流淌。
一个雄壮的身影,拔剑自刎……
狼豺的呼叫声,回响在苍穹。
刘阚蓦地挣开了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心跳也快的出奇。咽了口唾沫,他迟疑着站起身来,挑开车帘。
天已经黑了,马车就停在路旁。
两匹拉车的马儿,悠闲的在一旁啃噬青草,不远处灌婴和程邈已经点上了篝火,烤炙鲜嫩的肉条。刘阚跳下了车辕,拍了拍尚有些混沦的脑袋,疑惑的向四周环顾一遍。
这地方很熟悉嘛!
昭阳大泽,往东边就是昭阳大泽。
当年他们就是从这里进入昭阳大泽,然后和王陵为首的一干盗贼,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算起来,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可如今想起来,却似乎发生在昨日,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
“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刘阚的询问,灌婴抬起头,没好气的说:“还怎么走?要不是你那么折腾了一下,现在早就在方与的客栈里睡觉了……现在就算是赶到方与,城门也已经关闭了,有甚用处?”
刘阚尴尬的挠了挠头,没有和灌婴纠缠。
在篝火边坐下,灌婴递过来一条炙好的肉条。只抹了些盐巴,不过对于有些饥饿的刘阚而言,却是很满足了。三口两口吞下了炙肉,刘阚诧异的问道:“咦,这又是什么肉?”
灌婴朝旁边打着的一个木架子指了指。
刘阚这才注意到,在那木架上,挂着一张獐子皮。头部,有一个箭孔,是被利箭射杀。
“你做的?”
灌婴颇为骄傲的点点头,故作矜持道:“小把戏,那畜生跑过来了,我又怎能再客气?”
“灌兄弟的射术,高明!”
出发的时候,刘阚只注意到灌婴带了一个长条包裹,但是却没有注意里面装的是什么。
看样子,应该是弓箭吧。
“我从小不喜欢我爹的生意,习武练剑,做一个游侠儿,原本是我的梦想。只是看着我爹的年纪一日日的大了,家里又只我一个男儿……嘿嘿,拳脚我比不过你,可是这射术,我还是自认能胜你一筹。”
何止一筹啊!
刘阚根本就不懂得射箭。
脸微微一红,刘阚也不去理睬灌婴那得意的样子,转而向程邈看去,见他仍捧着那木简,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思考什么。
“程先生,您整天的捧着木简比比划划,究竟在干什么?”
程邈抬起头,笑呵呵的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这个人,好写字,从小就是这样。当年为了学赵文,就跑到邯郸,在一书法大家门下当门童。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有些心得……被关进牢狱里,也无事可做。于是就琢磨着写字,呵呵,还请主人莫要见笑。”
原来是个书法家啊!
刘阚来了点兴趣,凑过去问道:“程先生,能不能写两个字,让我见识见识?”
程邈也不客气,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书写了两个字……
“咦,这好像不是秦文嘛。”
“是秦文,只是字体不同罢了……秦小篆的结构特点,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但是比石鼓文要简化和方正。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均挺。但是其结构,相对而言仍略显复杂。
普通人辨认的话,还是很吃力。
所以在牢中的时候,我就在想,如何才能让这秦文更加简化,更容易辨认,更容易书写?
这不,就琢磨着……”
“隶书?”刘阚这才注意到,程邈所写的,竟然是隶书体。
一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可是经程邈一说,他才算反应过来,这字体和小篆的不同之处。
程邈一怔,片刻后笑了起来,“主人果然是才思聪慧……隶书……恩,这名字的确妥帖。”
程邈是隶奴,称他发明的字体为隶书,倒也真的妥帖。
但刘阚却不这么想,而是怔怔的看着程邈。这白发中年男子,居然就是隶书的发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