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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正常来说,网文作者写书无非两种情况,一是读者喜欢看什么,作者写什么,二是作者写什么,读者看什么。前者写得好,就好比知名的快餐,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方便实惠,服务大众,后者要是写得好,就是私房菜,只要能品味,那确实是从快餐里没法品味的绝美味道。
不过说实话,我写书跟这两种情况都不完全符合。讲的实在点,那就是左右不讨喜。这是我写书最大的毛病,但也是我改不了的地方。至今为止,我也不觉得我能改,除非我真的混到连一口饭都吃不起的地步。这不是我说清高,也许旁人会觉得是,只是我本来就是个很随遇而安的人。
既能顿顿享受美食,也能咸菜馒头下饭。我才毕业时,身无分文,住过两百一个月的城中村,那个房间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除了一盏灯、一张床以及个电线板,便别无余物,那时候还是很奇怪,竟也没觉得有多简陋,安之若素的睡了下去。
最初上班时,也是在一个小公司,第一次出差就是孤身一人到很偏远的乡下,书上所说穷乡僻壤,用来形容那个地方其实是一点都没问题的,我当时也没觉得多畏惧,只是想到将事情做完就回去。
说这些,不是诉苦,因为我本身不觉得这是多苦的事,毕竟世间真正过得苦的人,怕是连诉苦的力气都没有,更没有可以诉苦的对象。我只是想说,正是这种经历,这种性子,我写了第一本书道士。道士的主角当然不完全像我,只是我性格那洒然自在的一面扩大化。
可道士我也不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不说写得有什么好,至少许多正常的毒点、虐点我都刻意避开了,但这本书也确实不是纯粹的爽文,没有看一眼就杀人全家,更没有战天战地,当然以我的笔力,可能如此写了更扑。但我确实不是随心所欲在写书。何况我一开始动笔,便存了一个心思,我不求有多少人能看我书,只求表达一些自己心里的想法,引来一些志同道合的读者,这个念头,至今为止都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