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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说过,南湘就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
没有人会去轻易地打开她。但是一旦盒盖开启,也没有人能够预言,里面究竟会跑出什么样的妖兽,草泥马或者娃娃鱼,蜘蛛侠还是白骨精,没有下限,上不封顶。
宫洺和南湘在思南公馆里吃饭这件事情,就像是在我的脑海里投下了一枚决胜性的核弹,和当年投向日本广岛长崎的原子弹一样,几天之后日本就挥舞着白旗投降了。此刻我残留的理智勉强哀号着,就像是尸横遍野的战场上,那最后一面苟延残喘不停扑腾着的战旗。
然而,我低估了南湘的杀伤力。
她在完成了这枚导弹的导航工作之后,又开来了一辆装甲车,它将千沟万壑的浴血战场,悠悠然地碾成了万里平地,我的理智在巨大的钢铁轮胎下,变成了一堆平整的沙。
她站起来,冲门外点了点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身漆黑毛料西装的顾准,一边打着电话,一边走了进来。他走到座位上的时候,礼貌地挂断了电话,然后伸出手和宫洺相握。
——这是什么组合?
这是蔡依林、安妮宝贝、袁隆平三个人在一起的跳秧歌组合。
我回过头看我身边的人,顾里、唐宛如、崇光、卫海,每一个人的眼神都各不相同。虽然他们彼此心怀鬼胎,但他们都非常有默契地集体沉默着。
我只是觉得可惜了那天晚上的小牛排。
这家餐厅的牛排是出了名的——出了名的好吃,出了名的讲究,出了名的贵。你如果知道它的价格,你会觉得放在盘子里端上来的这一小块四四方方黑不溜秋的东西其实是一台iPhone 4s。但是,我像一个厌食症患者一样,对面前众人趋之若鹜的精美食材毫无兴趣。我连自己刀叉下面正在切割的是牛肉还是芦笋,都分辨不出来,更别提像其他老饕一样闭目养神,将所有的视觉听觉全部封闭,只留下舌头的味觉和鼻子的嗅觉,来全方位感受面前的美食。
我的双眼牢牢地盯着左前方十米外的三个衣着讲究、举止得体、好看得不正常的人类,就如同一只丑陋的青蛙趴在草丛里,盯着草叶上三只翩然起舞的蝴蝶一样。
顾准和宫洺,都可以一起划到“苍白”这个词语下面,但不同的是,顾准像来人间找乐子的年轻死神,他从头到脚都披着黑暗的材质,头发漆黑、瞳孔漆黑、睫毛浓密的双眼漆黑,一身西装像要把他拖进另外一个世界的夜色里。他年轻而饱满的白皙肌肤在这些漆黑之下,被衬托得仿佛山脉顶上最浅的那层皓白新雪,他嘴角神秘的微笑里带有一丝让人不寒而栗的优雅,他就像一个穿着黑羊硬毛料西装、把镰刀藏起来了的死神。而宫洺苍白瘦削的面容,透露出来的,却是一种孱弱的美。他的头发柔软,眉眼深邃得太过迷人,因此少了很多杀伤力,而且他的眼角在偶尔微笑的时候,会显露出成熟男人特有的细小皱纹,这是顾准这种仿佛刚刚出炉的干净瓷胎无法具备的岁月的光影,他的嘴唇永远像含着一朵紫金花般有一种微妙而诱人的开合,他的头发在光线下泛出一种优雅的橡木色,仿佛一杯浓郁的丝缎咖啡。他像一个裹在灰色柔软山羊绒里的、收拢着翅膀、眉宇间永远笼罩着忧伤的大天使。
而南湘呢?她可以是任何人。
她可以是裹在黑色长袍里的复仇女神,用眼里漆黑的甘泉滋生万物心里狂热的复仇;她也可以是大地女神盖亚,她可以紧随夜之女神之后横空出世,创造大地、天空和海洋,她是世界的缔造者之一。
她可以是潘多拉,她也可以是雅典娜。她风情万种,面具无限。
我觉得我如果花点心思,应该能弄懂顾里。但我穷尽毕生力气,也搞不定南湘。
我并不清楚身边几个人是怀着怎样一种心情用餐的。世界上那些古往今来的著名饭局,从最后的晚餐,到鸿门宴,从蒂凡尼的早餐,到涂佛之席,更有精神病一样的石崇宴客,我想之后应该还要加上一个思南公馆的晚宴。
宫洺抬起头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我们。昏暗的灯光让他有一点不确定,特别是正对着他的人是唐宛如,我想他在开始的几秒钟,一定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但崇光举起手,冲他轻轻地做了个手势。崇光站起来,他可能需要走过去打个招呼,他低头用目光询问了一下我身边的顾里,顾里点点头,然后转头也示意我。
我在顾里的示意下,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短短十米的距离,我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心态。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着一些绝对让你举步维艰的路途,几米方寸之地,就足够要了你的老命。比如走上绞刑架的最后一段台阶,比如登基加冕时王座前的七步石级,比如婚礼殿堂的那一段如血的红毯。
宫洺和顾准,在我们走过去的同时就已经礼貌地拉开椅子站了起来,南湘背对着我们,她看到宫洺和顾准的动作时,没有回头看我们,而是立刻毫不犹豫地放下刀叉,将餐巾从膝盖上拿起,轻轻地放在桌上,然后她礼貌地起立转身面朝我们。看到我和顾里的时候,她没有任何惊讶。我看着优雅而美艳的她,心里滋生起忌妒。我翻遍了那么多本《西餐礼仪》和《社交礼节大全》,被里面各种条条款款弄得头晕脑涨——看见什么尺寸的盘子则需要拿起第几把叉子;就算同样是主菜,你也有可能遇到无法分辨肉类刀和鱼肉刀之间的区别的窘境;看见带气泡的矿泉水,就应该先吃哪道前菜;将餐巾按照几分之几对折后放到膝盖上;和顺时针位置的人聊天与和逆时针位置的人聊天应该怎么交换或者摆放手上的刀叉……
但是这一切,都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一样,被南湘演绎得完美极了。
我不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在弄堂油烟四壁的几平方米公用厨房里端着盘子披头散发地用筷子或者双手吃饭的丫头片子,此刻像一个熠熠闪光的摩纳哥公主。我甚至看不出她身上那件衣服的品牌,那个哑光丝缎般的质地不可能被她从ZARA或者H&M里选到,但我也不相信她的权限已经到了像Kitty或者顾里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从公司的拍照样衣里面偷东西。
我的内心虽然没有烧出蓝幽幽的明火,但却早已膨胀满一片沸铁般的红热。
我无法像顾里和崇光那样,若无其事地和大家寒暄。崇光已经换上了那张代表陆烧的标准面容,大部分时间讲英文,少部分时间说普通话。顾里也一样,是那张标准windows开机界面一般万年不变的脸。
我跟不上他们的谈话,说到底,还是我的道行不够。我能做的只是勉强维持着我脸上的微笑,尽量不让自己像一台焚化炉一样当场烧起来。相信我,仅仅只是维持着平静的笑容,也已经是我修行的极限了。
宫洺听说今天是庆祝唐宛如搬家时,他转头自然而然地交代南湘再要一瓶酒,送到我们那边餐桌——这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场景仿佛一个破冰用的凿子,瞬间将我勉强维持在临界点的冰壳凿出一个大洞,我没有忍住,脱口而出:“宫先生,今天Kitty不在,还是让我来吧。毕竟我对您比较了解,南湘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潜意识里想要抓住些什么,霸占些什么。就像一只突然被别的动物闯进领地的猫瞬间竖起背毛一样。我轻轻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摆,让我身上的褶皱看起来少一些。我很痛恨自己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毛衣就出门了,这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大风大雨里送快递的。
“不用,就让南湘去吧,今天这里也是她定的位子。”宫洺若无其事地说着,他甚至没有从和顾里崇光的谈话里转过头来,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
南湘的脸色有一点尴尬,她的眼神里在向我传递着一些什么,但是内心已经烧成红炭的我此刻脑海里除了歇斯底里地想要证明一些什么的冲动之外,空无一物。
我不甘心地再次出击,准确地说,应该是再次羞辱我自己。我说:“南湘,思南公馆你可能第一次来吧,之前我已经帮宫先生查询了这里很多的资料了,我对这个餐厅的食物和酒水也比较了解,还是让我来吧。毕竟这种地方,让你来驾驭,有点太难为你了。而且,我是宫先生的助理,理应我来做这些琐事。”
南湘看着我的目光里,竟然流露出一些同情和可怜。
宫洺从他们的对话里转过头来,眸子里的光线不冷不热,像一杯没有情绪没有气泡甚至没有矿物气味的水。他说:“其实我知道这个地方,也是南湘介绍推荐给我的。我第一次来,就是她带我来的。林萧,你今天不是周末休假么?你就让南湘来吧,不用插手了。”
南湘没有看我,直接转身向吧台走去。她的背影有些尴尬,但更多的,应该是不想面对我此刻难堪境地的不忍。她曲线玲珑的背影,她光润高贵的发髻,都像是一双做作的手,一边抚摸着安慰我,一边对我说:“你傻逼。”
我转过身:“我先去下洗手间。”
我尽量稳住我的脚,我也尽量忍住不要哭。
我也只剩下这点最后的尊严了,它像一面破损的旗帜一样,扑腾在硝烟弥漫的天空里,它代表着曾经的荣耀,和此刻的耻辱。
后来,当我换了工作,换了居住的城市,换了过去一切习以为常的生活习惯,甚至换了心换了命之后,我时不时地都会重新审视当年的自己。
我其实是一个自卑而又善妒的女人。
我和顾里、南湘、唐宛如的组合,表面上看,我处于一个高不成低不就的位置,我在经济条件上、家世地位上,远远输给顾里;我在容貌身材上,更是被南湘甩出一千零一条街。但我也有唐宛如垫底,可以让我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地活在这个密不透风的安稳世界里沾沾自喜。但后来,我不断地在脑海里重放我们的过去,我才逐渐地意识到,其实在我的内心里,我从来就没有觉得她们三个比我好。
首先是顾里,我对顾里的依赖其实是一种反作用力,那是建立在顾里对我的依赖上的一种投射,我对她所有表现出的难分难舍、不离不弃,其实全部都是她投影在我身上的镜像。对于顾里,我的优越感来自我打心眼里明白,无论她看上去多么金光灿灿、刀枪不入,原地打坐就能修得金身,但是蛇有七寸、龙有逆鳞,她的罩门就是她的孤独。她在满足人类最基本的群居动物需求上,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她没有朋友,她少人关心,她唯一的男朋友也和她一样是一台计算机。而我,是她生命中唯一的一个朋友。尽管她也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但是我内心明白,那仅仅只是因为我和南湘唐宛如混在一起。我对她所有的依赖都是为了让她对我更依赖,我潜意识里住着一个阴险的怪物,它想要霸占她,想要吞噬她,想要将她连皮带血地生吞活剥,想要将她的人连同她的魂,都一起吞进肚子里据为己有。这也是为什么,每一次只要我觉得她有什么秘密隐瞒着我,有什么事情欺骗了我,我就会歇斯底里地勃然大怒。因为我自私地认为,顾里不应该对我有所保留,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可以和她分享,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我。但是,当我想通这一切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那么唐宛如呢,就更不用说了。对于她而言,我的优越感可以来自方方面面,我身体发肤的每一寸、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对唐宛如的居高临下和颐指气使。我认为我在拯救她,我潜意识里认为,如果没有我,她不可能和南湘顾里成为朋友,如果没有我,她只能日复一日地在羽毛球馆里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口吐白沫地挥舞着球拍直到年老色衰凄凉退役。她怎么可能在圣诞节到佘山别墅里和宫洺崇光一起庆祝生日?她怎么可能有幸让崇光帮她搬家洗碗?
最后是南湘。她的确肌肤胜雪,细若凝脂,妩媚不可方物,我是比不上她,我和她站在一起就像是范冰冰身边站了一个葫芦娃。但我深深坚信,红颜薄命,丑女有福。南湘是红颜,但是她命薄;我确实是丑女,但是我有福。这一直就是我和南湘相处的模式,也是我潜意识里的一条底线。她在人生的前二十几年,确实太倒霉太悲催,她被席城那个扫把星纠缠得体无完肤。她家境贫寒,怀才不遇。她的人生就是大写的“悲剧”二字。我羡慕她的美貌,但我又同情她的遭遇,我内心的天平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善恶平衡状态。然而,当她有一天,可以优雅地和宫洺坐在一起吃着高级牛排,可以越过我直接走进她曾经二十几年来都不曾接触得到的层面时,我内心的那架天平轰然倾倒,它在我心墙内壁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满壁的蜘蛛网裂痕快要将我撕碎了。我隐隐感觉到她正在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她的美貌将是这个灰色血腥的社会里战无不胜的利器,她正在觉醒为一个手拿巨剑的杀戮女神。
我的自卑让我无法容忍这一切。
我害怕成为她们里面最平庸的那一个,我害怕成为她们不再需要的人。
我的自卑滋生了忌妒,我的忌妒升温成火舌。
它最终将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焚烧成烫人的黑灰。
我才是最应该去死的那个人。
宫洺在主菜用完之后,没有等甜点上来,就提前走了。对此我并不奇怪,他和人赴约用餐时,有大部分时间都是提前结束的。他能够完整陪同对方直到整个饭局结束的场合,屈指可数。有好几次,他甚至仅仅只是吃完了前菜和喝了几口开胃酒之后,就匆匆离去了。甚至有一次他坐下来,喝了两口矿泉水,然后就走了,留下我和Kitty与桌子上对方七个客人面面相觑。
我一直深信,他的身体里有一个码表一直在滴答滴答地掐着点儿催促他做事情,他的脑海里有一个自动提字器在一直跑run down的字幕。他的身体之外还有两个秒表在精确地运行着:我和Kitty。
但现在我有一点怀疑多了第三个秒表。
宫洺离开了之后,崇光和顾里的神色明显放松了下来。他们和唐宛如卫海随意地聊着天,然而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我的双眼依然像两颗图钉一样按在南湘那纤薄如同平板液晶电视一样的身材上。
南湘的侧面看起来仿佛一个精心雕刻的瓷器,而我直挺挺的僵硬后背再配合着我一动不动的脑袋,让我看起来就像一把铁锤。我真的想凿碎点儿什么。
南湘和顾准维持着一种不急不缓的聊天速度,这让她看起来很高雅,不会过快而让人觉得她轻浮,也不会冷场让人觉得她无趣。在我们每天累得像条狗时,她究竟在干些什么?她完全像是去参加了一场特工的培训。
她完全没有理我。她对我的忽视更点燃了我的愤怒,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企图随时捕捉住她转头看向我的瞬间,然后我就会将眼睛里的火一猛子烧过去。然而,她多聪明啊,她完全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她甚至连转过头来看我一眼都没空——或者说她不屑。我的怒目而视就在这样一秒一秒得不到回应的坚持里,变得愈发可笑和可悲起来。仿佛歇斯底里地一拳一拳,却挥进空无一物的黑暗里,一阵一阵的扑空和失落回打向我,我感觉像一颗敞开晾晒的干涸贝壳,被潮汐一阵一阵地冲刷,我可笑地插在这片悲凉的沙滩上。
我把手上的刀叉一猛子丢到盘子里。
巨大的脆响不出意料地引起了众人的侧目,邻桌的几个外国人皱着眉头看我,顾里二话没说推开椅子直接起身买单去了,崇光的声音里明显有一种控制的怒意,他用爱和温柔将它包裹得不那么伤人,他轻轻地朝我侧过身子小声问我:“你想干吗?”
我不想干吗,我只想让面前那个精致的瓷器转过头来看我一眼,这样我就能如同失心疯般朝她扑过去,像我们过去十年来一样,披头散发地扭打在一起然后再抱头痛哭。
然而她没有。
南湘自始至终没有看我一眼。
倒是顾准从和南湘的对话里,轻轻地抬头看了我一下,那不经意的一瞥里,充满了怜悯和同情。
崇光拉着我离开了餐厅。
唐宛如和卫海也尴尬地离席了。她走的时候顺手拿走了那瓶只喝掉三分之一的红酒,因为她瞄到了菜单上这瓶酒的价格,“你会把两千块钱放在桌子上扬长而去吗?”
后来,我们把这两千块钱喝光了之后,我们又从顾里的酒柜里不断地拿酒出来喝。
窗外的天已经非常黑了,此刻又开始下起了小雨。年代久远的黄铜路灯早已亮了起来,散发着陈旧的光晕,橙黄色的灯光藏在树冠的背后,像一只一只偷看我们的毛茸茸的眼睛。我的视线在喝掉几瓶红酒之后的微醺后,仿佛被加了一层毛玻璃滤镜,那些毛茸茸的路灯,在寒冷的雨幕里对我悲伤地凝望着,我感觉窗外风雨里的景色,看起来异常熟悉,却又想不起到底在哪儿见过。
两个小时以前,我们就从思南公馆挪回了顾里家。我咣当一声把刀叉丢回盘子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我变成了一个刚刚从独轮车上摔下来因而被解雇了的小丑:好笑、丢脸、悲剧。所以,把自己灌醉,就成为了我唯一剩下能做的事情,因为在酒精的作用下,所有人都会变得好笑、丢脸、悲剧。
我就不再孤独。
喝到第二瓶的时候,Neil突然过来了。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他的领带已经被他扯松了挂在领口上,领口敞开着,露出胸膛上一片发红的白皙皮肤,他一喝酒全身就红。他那双迷人的眼睛此刻仿佛被刷了胶水一样直愣愣地看着我们,他手上还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红酒。他朝沙发上一倒,把头搁在顾里大腿上:“姐姐!我喝垮啦!”
我东倒西歪地扑过去,嘴里发出“嘿嘿哈哈嘻嘻”的淫笑声,我此刻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被泡在酒坛里三天三夜的花雕鸡,我明显听到身后崇光发出的幸灾乐祸的笑声。每次我只要一喝醉,他就非常开心,就像一个三年级的小朋友在看《蓝皮鼠和大脸猫》。
“谁把你灌倒啦?”我的膝盖撞在茶几的尖角上,我龇牙咧嘴地挤到顾里身边揉着腿,“你穿成这样是去婚礼还是葬礼啊?”
“我刚在外滩27号罗斯福楼上,宫洺和一帮广告客户在喝酒,我是被拉去扮演花瓶的,负责和三个明明年纪足够做我奶奶了,但还硬要穿着晚礼服把大半个胸部丢在外面的贵妇们喝酒聊天。我有点后悔我站得离她们太近,而且灯光也亮,我看着她们脸上那些皱纹啊,哎,里三层外三层的。穿红衣服那个女的戴着一顶羽毛帽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只猫头鹰飞累了从天空上一头栽下来撞死在她头上一样。另一个女的脖子上像戴了一个乾坤圈,我看着她都觉得吃力,她整个晚上被那个铁环一样的项链压得抬不起头来,全程在对着我的肚脐眼聊天。最后一个女的就更惊悚了,她那双高跟鞋高得啊,我站在她身边都替她担心,随时做好扶她的准备,说实话,就她脚上踩的那高度,如果摔倒的话,其实和从二楼跳楼自杀没什么区别。”
面前这个刚刚回上海,连普通话都说不好,三天两头对我们撂英文的小兔崽子,此刻说话噼里啪啦仿佛嘴里含着一千响的电光鞭炮。
“话说回来,林萧,你这是怎么了?你看起来真糟糕,像一张被揉皱了的80克阿莱纳卡蒙肯纸。”他说话越来越像《M.E》的人,满口术语,自以为别人都听得懂。
“你们部门现在签署合同也用这种纸了?”顾里转头看着Neil,Neil点点头,继续数落我,“你的法令纹看起来都快要赶上别人手术开刀的缝合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