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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举头三尺有神明:警世果报篇 (1)
世人常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佛家常说,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善恶有报,因果轮回,虽涉及迷信唯心,但怀一颗善心,做些善事,自是幸福之根,快乐之源。多行不义,终日戚戚惶惶,小人、恶人貌似风光,其实活得并不开心。
孝妇的誓言
出处:《搜神记》
阅读环境:书桌旁
恐怖系数:★★
汉朝时,东海郡(今山东郯城)有个孝妇,侍奉婆母非常恭谨孝敬。她的婆母说:“这媳妇侍奉我很是勤劳辛苦。我年纪大了,何苦为了多活几年,连累年轻人呢?”于是,婆母就自己上吊死了。婆母的女儿告到官府说:“是媳妇害死了我母亲!”官府就逮捕了孝妇,办案的官吏毒刑拷打,孝妇不能忍受这样的痛苦,便承认了不实之罪。当时于公(指于定国,后为宰相,以断案审谨而闻名)为看管监狱的衙吏,说:“这个妇女赡养婆母十多年了,因为孝而闻名四方,肯定不是她杀的。”太守不听。于公与他争辩但他不听道理,于是于公拿着论罪文书,向官府哭诉,并辞职离去。
自孝妇死后,郡中枯旱了三年,始终不下雨。后任太守到此,于公说:“孝妇不应当处死,前任太守强行杀死了她,灾祸的原因应当就在这里。”于是,新任太守就亲自前去祭奠孝妇的坟墓,并为她立碑。天上即刻降下了大雨,当年五谷丰登。
长辈老人传说:“孝妇叫周青。她被杀的时候,车上装了十丈竹竿,悬挂着五面长幅下垂的旗帜。她当众发誓:‘我要是有罪,自愿被杀,血就顺流而下;我要是被冤枉死的,血就逆流。’行完刑后,周青的血变成青黄色,沿着旗杆往上流,然后又顺着幡旗流了下来。”
经典溯源
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曰:“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曰:“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狱词,哭于府而去。
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曰:“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
长老传云:“孝妇名周青。青将死,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立誓于众曰:‘青若有罪,愿杀,血当顺下;青若枉死,血当逆流。’既行刑已,其血青黄,缘幡竹而上标,又缘幡而下云。”
鬼话歪批
关汉卿笔下的窦娥,就是以孝妇周青为模特儿塑造的。日月昭昭,何人可欺?
当整个社会去碾压一个人时,个人是无法与之抗争的,更何况是一个弱女子?所谓“血上流”、“降大雨”、“六月飞雪”、“三年大旱”,不过是一种巧合,或许只不过是善良人们的一种祈愿和寄托而已。
夜半喊冤的女鬼
出处:《搜神记》
阅读环境:灯下
恐怖系数:★★★★
汉朝九江郡人何敞曾任交州刺史,有一次他出外视察,来到苍梧郡高要县,晚上就住宿在鹄奔亭。
还没有到半夜,便有一个女子从楼下走出来,对他喊冤说:“我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居住在广信县,是修里人氏。我很早就失去了父母,又没有兄弟,嫁给了本县的施家。我福浅命薄,丈夫也死了,留下各色各样的丝帛一百二十匹和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穷困,身体又虚弱,不能自谋生计,所以想去邻县卖掉这些丝帛。于是向本县的一个男子王伯那里租了一辆牛车,价值约一万二千文钱,载了我和丝帛,叫致富牵了缰绳驾车。就在前年四月十日,我们来到这鹄奔亭外面。
“当时天色已晚,路上都没有了行人,我不敢再往前走,便到这里留宿。致富的肚子突然痛起来,我便到亭长的住处去讨一点茶水和火种。
“那亭长龚寿拿着刀和戟,来到车旁,问我:‘夫人从什么地方来?车上装的是什么?你丈夫在哪里?为什么独自行走?’我回答:‘这些不必劳累你来过问了。’龚寿就趁机抓住我的手臂想要污辱我,我不顺从,他就用刀直刺我的肋下,我当时就死了,他又杀了致富,在这个楼下挖了个坑,把我和致富一起埋了,我在下,致富在上,并取走了财物,杀了牛、烧了车,把车轴和牛骨扔到了这个亭东面的空井里。我死得好惨,无处投诉,所以才来告诉您。”何敞说:“现在要挖掘你的尸骸,凭什么作为验证呢?”女子说:“我全身穿的都是白色衣服,脚上是青丝鞋,还没有腐烂呢。”
何敞命人挖掘出来一看,果真如同她说的那样。何敞于是赶马回到官府,派遣差役逮捕龚寿,拷问之下,龚寿认了罪。他又到广信县查问,也和苏娥说的话相合。龚寿的父母兄弟,全被逮捕入狱。何敞给朝廷上表说:“按照通常的法律,杀人不至于全家被处死。但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隐瞒了好几年,王法自然不能让他们免受惩罚。而且,让鬼神来申诉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所以我请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扬鬼魂的神灵,用来帮助阴间对恶人的惩罚。”朝廷批复同意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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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九江何敞,为交州刺史,行部到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鹄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呼曰:“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居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嫁与同县施氏。薄命夫死,有杂缯帛百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县卖缯。从同县男子王伯,赁牛车一乘,值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
“于时日已向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戈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而来?车上所载何物?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从。寿即持刀刺胁下,一创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寿掘楼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釭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既冤死,痛感皇天,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出汝尸,以何为验?”女曰:“妾上下著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愿访乡里,以骸骨归死夫。”
掘之果然。敞乃驰还,遣吏捕捉,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上报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