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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嘿嘿,我来了。冯霍恩海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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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诅咒了一声我的大老板的不靠谱,我又觉得主神空间也是很不靠谱的。

原来的空间是有多好啊,只是你进了一个世界知道要做啥,好歹给你个任务呢是吧,那我现在这样子算毛事情啊。

算了,反正咱的大老板不可能让我在这里混日子混一辈子的吧,说不定过一阵子就好了。拿出这个连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理由安慰了自己几句,我买了一张前往东部地区的火车票。

军部也只是把我的军籍调动过去了,对于我这种基本没有参加过大型战斗的炼金术师来说,实质上的工作还轮不上我,就算我请了长假,也没人会反对的。

豆丁兄弟就是典型的代表。明明在军部挂了名,可是为了寻找回自己的身体,都在全国各地到处晃悠,基本是不用去做些什么任务的,很是轻松。

这帮子逍遥的炼金术师,在军部的实务派严重,是被严重鄙视的,但是鄙视也无所谓,谁叫人家是国家炼金术师呢。毕竟现任大总统上任后,对国家炼金术师的待遇是越来越好了。比不上,谁也没办法。

我现在的目的地,是利塞布尔。这是一个位于东部的小镇子,也是爱德华兄弟的故乡。

此行的目的也是很简单,我想要去看一看,是否能够遇上那个炼成了瓶中小人的男人,爱德华的父亲,冯·霍恩海姆。

按照我的情报来源,爱德华已经返回了这个国家之内,那么他遇上霍恩海姆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毕竟有些残酷的真相,他也是时候知道了。

冯·霍恩海姆,在我的眼中,是个真正的伟大的炼金术师,虽然他已经在时间的长河中逐渐被人遗忘。

原来为古代克塞尔克塞斯城中的奴隶,没有姓名,编号23。而在主人的一次实验中,运用了他的血液,制作出了瓶中小人——霍门克鲁斯。

再后来,瓶中小人为报答奴隶23号给血液做成它,给他改了一个名字冯·霍恩海姆,更教他炼金术和写字,从此之后,他便逐渐成为了主人的助手,并且获得了自由。

而最终,瓶中小人利用克塞尔克塞斯国王长生不死的**,在整个国家内构建了炼成贤者之石的法阵,将将克塞尔克塞斯的人民全部炼成贤者之石,用来构成他以及重塑霍恩海姆的身体,由此成为不死之身。

现在,瓶中小人位于中央市的地下,他现在的称呼,是人造人的“父亲大人”。而霍恩海姆则浪迹天涯,一直为了找到拯救现在的国家而默默的努力着。

而且,据我的推测,新国炼丹术的创始人,就是这家伙大概没错了。

金发金瞳,长生不死,确实有那么回事呢。

反正现在我也没有任何目的,就去碰碰运气吧。如果遇上这么个大神的话......

唉等等,就算遇上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请教啊。我又不是炼金术师,找他做啥。

想到这里我再次一阵蛋疼,算了,就当是无聊时候的消遣好了,反正那个小镇据说很和谐安定,风景迷人,就当是度假好了。

按照很多的小说的故事情节发展,在风景迷人的乡下小镇中,总有那么几个漂亮姑娘的存在的,不是么。

就在我的想入非非中,火车到站了,利塞布尔站到了。

这里距离爱德华的家里森堡还是有一小段距离的,于是乎我找了一辆马车,悠闲的朝着里森堡出发。

习惯了都市的喧嚣,突然来到这样的小镇,还是很不错的休闲方式,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场大战后不久。

这个世界大概是出于欧洲工业革命的那段时间内吧。城市内是如此的喧嚷,而乡下的风光也是别样的好。

躺在车棚内,突然发现在我身边走过的一辆马车上,有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嘛,貌似是某个肌肉佬呢。

从我的目的地返回,看来我来的时间不错啊。

并没有和阿姆斯特朗打招呼,我只是催促了赶车人加快了速度,看来爱德华那小子刚下车没多久呢。

这可以说是在故事前期唯一一次遇上霍恩海姆的机会了啊。

嘿嘿,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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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晚上七点前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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